紫光国微(00204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时间:2026年09月12日 23:46:38 中财网

原标题:紫光国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修订稿)

项目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南昌建恩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广盟 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瑞芯半导体产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设臻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等14名交易对方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九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紫光春华、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智广芯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重组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和与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声明和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必要信息,并保证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持有,下同),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同意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服务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上市公司声明.................................................................................................................1
交易对方声明.................................................................................................................2
.....................................................................................3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目 录.............................................................................................................................4
释 义.............................................................................................................................6
一、普通术语.............................................................................................................6
二、专业术语.............................................................................................................8
重大事项提示...............................................................................................................10
...................................................................................10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12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3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16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17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18七、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22重大风险提示...............................................................................................................24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24
二、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26
三、其他风险...........................................................................................................28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29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29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37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44
四、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45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48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49
七、本次交易的必要性...........................................................................................61
八、本次交易的减值补偿安排...............................................................................62
释 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摘要、本报告书摘要《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组预案、预案《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紫光国微、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49)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紫 光春华西藏紫光春华科技有限公司
新紫光集团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智广芯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
紫光国芯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曾用名,2016年6月20 日至2018年5月7日上市公司证券简称为“紫光国芯”
瑞能半导、标的公司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标的股份瑞能半导100%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瑞能半导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瑞能半导 100%股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 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南昌建恩南昌建恩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广盟北京广盟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天津瑞芯天津瑞芯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建投华科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设臻上海设臻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恩蓝上海恩蓝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厚恩上海厚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恩蓝有限恩蓝有限公司(WeEnlandLimited)
WeEnlandWeEnland(BVI)Limited,系恩蓝有限股东
WeEnskyWeEnsky(BVI)Limited,系恩蓝有限股东
烟台瑞臻烟台瑞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南证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南昌建恩、北京广盟、天津瑞芯、建投华科、上海设臻、 上海恩蓝、上海厚恩、恩蓝有限、烟台瑞臻、西南证券、 邬睿、沈鑫、汤子鸣、张胜锋
北京建广北京建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建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微恩北京瑞能微恩半导体(北京)有限公司
交割日标的资产转让至上市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公司 登记机关为标的公司核发新的营业执照之日
过渡期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 止的期间
中国境内除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 外的中国其他地区
中国境外、境外除中国境内以外的国家及地区
报告期、报告期内、最 近两年一期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4年末、2025年末、2026年6月末
报告期末2026年6月末
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 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新三板、全国股转系统、 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锦天城、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兴华会计师、审计机构、 备考审阅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资产购买协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与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 协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与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评估报告》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紫光国芯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的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联沪报字[2026] 第48号)
《审计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能半 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至 2026年6月30日止》([2026]京会兴审字第00020168号)
《备考审阅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紫光国 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审阅报告》([2026]京会兴专字第00020058号)
《公司章程》《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6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指引第1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监管指引第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 资产重组》
《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硅片单晶硅棒切割而成的尚未经过芯片加工工艺处理的薄片
晶圆通过在硅片上进行抛光、氧化、扩散、光刻等一系列的工 艺加工后,在一个硅片上已制成许多构造相同、功能相同 的晶粒,但尚未划片分立和封装的硅晶圆片
芯片通过在硅片上进行抛光、氧化、扩散、光刻等一系列的工 艺加工后,在一个硅片上同时制成许多构造相同、功能相 同的晶粒,再经过划片分立后得到单独的晶粒,即为芯片。 这个芯片已具有了特定的功能,但还需要通过封装后方可 使用
功率半导体功率半导体器件与功率IC的统称
功率半导体器件单一封装的半导体组件,具备电子特性功能,常见的分立 式半导体器件有晶闸管、功率二极管、晶体管等
封装测试把初步生产出来的半导体芯片放在一块起到承载作用的基 板上,引出管脚后将其固定包装成为一个整体,然后检验 元件的结构和电气功能,以保证半导体元件符合系统的需 求的过程
功率二极管、二极管一种具有单向传导电流的电子器件,当无特别说明时,一 般指硅基二极管
快恢复二极管、FRDFastRecoveryDiode的缩写,快速恢复二极管,一种具有开 关特性好、反向恢复时间短特点的半导体二极管,为功率 二极管产品中的一种
晶闸管、可控硅一种开关元件,能在高电压、大电流条件下工作
碳化硅、SiC一种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具有禁带宽度大、临界磁 场高、电子饱和迁移速率较高、热导率极高等性质
IGBTInsulatedGateBipolarTransistor的缩写,绝缘栅双极型晶体 管,由双极结型晶体管(BJT)和金属氧化物场效应晶体管 (MOSFET)组成的复合全控型电压驱动式电力电子器件, 是半导体器件的一种
SJMOSFETSuper Junction 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Effect Transistor,即超结MOSFET,应用于高压高效开关电源、 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车载充电机等场景
SGTMOSFETShielded Gate Trench 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EffectTransistor,即屏蔽栅沟槽MOSFET,主要用于 快充适配器、服务器 DC/DC电源、电动工具、车载低压 电源等低压高频电能转换领域
IHSMarkit一家商业资讯服务的多元化供应商,在全球范围内为各个 行业和市场提供关键信息、分析和解决方案
Omdia由InformaTech的研究部门(Ovum、HeavyReading和 Tractica)与收购的IHSMarkit技术研究部门合并而成的一家 全球性的技术研究机构,市场报告数据被数十家上市公司 或拟上市公司引用
注: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南昌建恩、北京广 盟、天津瑞芯、建投华科等1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瑞能 半导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 套资金金额) 190,000.00万元 
交易 标的名称瑞能半导100%股权 
 主营业务功率半导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其他(如为拟购 买资产)符合板块定位□是 □否 ?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 □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 ?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 ?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 □无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 标的 名称基准日评估 方法评估结果增值率本次拟交 易的权益 比例交易价格其他 说明
交易 标的 名称基准日评估 方法评估结果增值率本次拟交 易的权益 比例交易价格其他 说明
瑞能 半导2025年 12月31 日市场 法190,000.0034.77%(母公司 口径)/19.50% (合并口径)100%190,000.00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序 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 称及权益比 例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 方支付的总 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 对价其 他 
1南昌建恩瑞能半导 24.18%股权8,844.267437,090.715945,934.9833
2北京广盟瑞能半导 24.18%股权8,844.267437,090.715945,934.9833
3天津瑞芯瑞能半导 22.75%股权8,323.866434,908.280243,232.1466
4建投华科瑞能半导 11.89%股权4,348.571118,236.854122,585.4252
5上海设臻瑞能半导 11.81%股权4,321.986618,125.365022,447.3516
6上海恩蓝瑞能半导 1.79%股权750.05282,652.60863,402.6614
7上海厚恩瑞能半导 1.33%股权555.76451,965.49602,521.2605
8恩蓝有限瑞能半导 0.92%股权1,755.6564-1,755.6564
9烟台瑞臻瑞能半导 0.70%股权255.56741,071.78791,327.3553
10西南证券瑞能半导 0.18%股权-343.2693343.2693
11邬睿瑞能半导 0.12%股权-231.9698231.9698
12沈鑫瑞能半导 0.05%股权-94.312494.3124
13汤子鸣瑞能半导 0.05%股权-94.312494.3124
14张胜锋瑞能半导 0.05%股权-94.312494.3124
合计瑞能半导 100%股权38,000.00152,000.00--190,000.00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61.7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80%;上市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除权除 息,调整为61.45元/股
发行数量24,615,377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2%(以上市公司截至 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计算,不考虑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及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发行数量调整为24,735,548 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3%(以上市公司截至2026年6 月30日总股本计算,不考虑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及本次交易 募集配套资金)。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是否设置发行 价格调整方案□是 ?否  
锁定期安排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紫光国微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如在取得上市 公司股份时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 月,则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36个月 内不得转让。 交易对方为减值承诺方的,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之28% 的对应股份在其作为减值承诺方未履行完毕减值补偿义务或确定无需履行 减值补偿义务之前,不得转让,亦不得设定质押、股票收益权转让等权利 限制。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结束后,交易对方所持对价股份,如因上市公司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以前,前述交易对方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不相符,前述交易对 方将根据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股份不超过39,600.00万元 
发行对象发行股份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使用金额占全部募 集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 等并购整合费用39,600.00100%
 合计39,600.00100%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发 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 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 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询价结果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而 进行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 价格调整方案□是 ?否  
锁定期安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锁定期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由于上市公 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 定期安排。如上述锁定期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 不符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 安排予以调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综合性集成电路上市公司之一,以特种集成电路、智能安全芯片为两大主业,同时布局石英晶体频率器件等领域,为移动通信、金融、政务、汽车、工业、物联网等多个行业提供芯片、系统解决方案和终端产品。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公司是一家拥有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设计和模块封装测试的一体化经营功率半导体企业,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晶闸管、功率二极管、碳化硅二极管,其他主营业务产品还包括碳化硅MOSFET、IGBT及功率模块等,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制造、新能源及汽车等领域。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已在行业中形成一定市场地位优势。

本次交易前,在功率半导体细分领域,公司具有一定技术储备与市场应用。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整合功率半导体产品矩阵,快速补齐制造环节,完善半导体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巩固现有行业优势地位,增强公司在半导体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及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不含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紫光春华220,901,32626.00%220,901,32625.2642%
南昌建恩--6,035,9170.6903%
北京广盟--6,035,9170.6903%
天津瑞芯--5,680,7610.6497%
建投华科--2,967,7540.3394%
上海设臻--2,949,6110.3373%
上海恩蓝--431,6690.0494%
上海厚恩--319,8520.0366%
烟台瑞臻--174,4160.0199%
西南证券--55,8610.0064%
邬睿--37,7490.0043%
沈鑫--15,3470.0018%
汤子鸣--15,3470.0018%
张胜锋--15,3470.0018%
上市公司其他原股东628,728,21874.00%628,728,21871.9068%
合计849,629,544100.00%874,365,092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紫光春华,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备 考)变动率
资产总额1,949,480.472,195,622.0012.63%1,894,689.372,150,570.9413.51%
负债总额499,934.76592,694.8418.55%519,227.50620,102.4519.43%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1,433,375.551,586,757.0010.70%1,373,708.351,528,714.9811.28%
营业收入344,342.94391,476.4413.69%614,582.31701,359.2214.12%
利润总额85,446.2882,912.18-2.97%152,116.94154,724.02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79,770.6678,516.47-1.57%143,712.48146,947.852.25%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94950.9080-4.37%1.70711.6959-0.66%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94690.9055-4.37%1.70631.6951-0.66%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瑞能半导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均有所提升,每股收益略有下降主要受模拟计算合并报表折旧及摊销影响所致,2026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主要受模拟计算评估增值存货在当期实现部分对外销售所致。

本次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假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于2025年1月1日实施完成为编制基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备考财务信息披露规范,假设以2025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视同各项资产及负债评估增值于模拟收购完成日2025年1月1日已存在,并据此统一调整备考合并报表层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对于评估增值的各项资产,后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对外销售、耗用或者分期计提折旧、摊销时,将评估增值部分逐期结转计入相应期间的成本费用。

其中,标的资产存货评估增值对应的存货2025年度未对外销售,2026年1-6月部分实现对外销售,对应结转的存货评估增值金额2,560.32万元计入2026年1- 6月营业成本,相应抵减备考合并报表2026年1- 6月净利润。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预计至实际交割日,标的公司该部分评估增值对应的存货已基本对外销售完毕。该等影响不会在本次交易实际交割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未来实际经营成果产生同等程度作用。

剔除上述存货评估增值结转营业成本及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备考调整事项影响后,2026年1-6月备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0,692.74万元,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净利润增加922.07万元。

通过实施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完善功率半导体产业链布局,快速补齐制造环节、丰富产品品类,实现自身从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企业向兼具“芯片设计+功率器件制造”“功率器件Fabless+IDM一体化”双重属性综合型半导体企业的战略升级。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与营收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巩固现有行业优势地位,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外,为应对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提升上市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上市公司采取了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包括: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原则性同意意见;
3、本次交易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已取得其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现阶段应当履行的关于参与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4、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资产购买协议》及《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予以注册;
2、标的公司完成新三板摘牌程序及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程序;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需)。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紫光春华、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1、本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2、本公司承诺将在确保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顺利进行。”(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紫光春华、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出具《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若本公司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3、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若本人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3、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人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已经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程序,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并形成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以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四)网络投票安排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为给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同时,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2026年1-6月 2025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 考)交易前交易后(备 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79,770.6678,516.47143,712.48146,947.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4950.90801.70711.6959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上市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所增加,2026年1-6月有所下降主要受模拟计算评估增值存货在当期实现部分对外销售所致;基本每股收益略有下降,主要受模拟计算合并报表折旧及摊销影响所致。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若未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因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多种措施:
2、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1)加快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双方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销售,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业务整合进程,充分发挥双方在销售渠道、供应链资源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在核心技术、研发资源、生产运营等方面实现互补,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2)进一步完善治理制度,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防范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审议程序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继续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紫光春华及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智广芯,以及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紫光春华及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智广芯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函出具后,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新的监管规定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函出具后,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新的监管规定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自愿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六)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应遵守股份锁定承诺,相关承诺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之“5、锁定期安排”。

(七)减值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第三个会计年度(第一年度含实施当年)期末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价值出具评估报告,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减值额应为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拟购买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为免疑义,前述“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指标的资产过户实施完毕。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报告》,若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价值低于本次交易作价,减值承诺方应对上市公司进行减值测试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标的资产减值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作价-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第三个会计年度(第一年度含实施当年)期末确定的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价值。

减值承诺方优先以股份补偿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减值补偿金额÷本次交易每股发行价格。

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为非整数的,则应向下取整;因向下取整导致实际补偿金额不足标的资产减值补偿金额,由减值承诺方以现金补偿。

减值补偿的实施和违约责任等其他约定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九)减值测试及补偿”。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依法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赔偿责任,并声明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西南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承销业务资格。

(二)信息披露查阅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交所官方网站
(https://www.szse.cn/)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报告书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各项风险。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和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若本次交易无法获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交易可能由于无法推进而取消,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受到多方因素影响,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1、尽管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已经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无法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因此本次交易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
、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交易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资产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减值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的风险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方案设定了减值补偿条款。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第三个会计年度(第一年度含实施当年)期末进行减值测试,由交易对方在不超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金额减去截至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资产基础法估值的差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存在补偿金额无法覆盖对应全部交易对方获得交易对价的风险。

(四)未设置业绩补偿机制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对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与市场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交易中未设置业绩补偿安排。若标的公司未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等不利情形,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造成一定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未设置业绩补偿机制的风险。

(五)未来上市公司商誉减值的风险(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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