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00098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524942.SZ 债券简称:26越资04 债券代码:524797.SZ 债券简称:26越资03 债券代码:524650.SZ 债券简称:26越资01 债券代码:524534.SZ 债券简称:25越资08 债券代码:524533.SZ 债券简称:25越资07 债券代码:524456.SZ 债券简称:25越资05 债券代码:524298.SZ 债券简称:25越资04 债券代码:524297.SZ 债券简称:25越资03 债券代码:524248.SZ 债券简称:25越资01 债券代码:524083.SZ 债券简称:24越资Y1 债券代码:148836.SZ 债券简称:24越资02 债券代码:148232.SZ 债券简称:23越资02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2026 8 26 2026 9 5 别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0)和《关 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6),现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1日下午16: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锋。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 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17,132,46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有公司股份18,269,991股,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998,862,471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61人,代 表股份3,824,148,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00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 表股份2,921,775,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488%;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150人,代表股份902,373,73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53 人,代表股份133,453,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9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 代表股份51,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出席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人,代表股份133,401,43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86%。 3、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 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股东中证 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会审 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26 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8日17:00。在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期间,共有2名股东授权征集人行使投票权,代表公司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数共6,70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征集人已按照其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中的指示 内容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 征集投票权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包括董事会秘书在内 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5、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候选人李锋先生获得同意票3,821,135,594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 票130,439,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20%。 1.02候选人吴勇高先生获得同意票3,821,487,674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 意票130,791,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58%。 1.03候选人曾志钊先生获得同意票3,821,479,985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 意票130,784,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00%。 1.04候选人潘勇强先生获得同意票3,821,612,279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7%;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 意票130,916,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992%。 1.05候选人王章军先生获得同意票3,795,432,864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91%;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 意票104,737,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4823%。 1.06候选人朱爱强先生获得同意票3,821,483,38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3%;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 意票130,787,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26%。 1.07候选人吴敏先生获得同意票3,821,483,275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3%;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 票130,787,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25%。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50%,主持人当 场宣布李锋先生、吴勇高先生、曾志钊先生、潘勇强先生、王章 军先生、朱爱强先生及吴敏先生即日起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候选人刘中华先生获得同意票3,821,389,871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9%;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 意票130,694,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325%。 2.02候选人冯科先生获得同意票3,821,385,254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7%;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 票130,689,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91%。 2.03候选人蒋海先生获得同意票3,821,744,849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1%;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 票131,049,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85%。 2.04候选人梁丹妮女士获得同意票3,821,653,882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 意票130,958,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303%。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50%,主持人当 场宣布刘中华先生、冯科先生、蒋海先生及梁丹妮女士即日起当 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次股东会获选的7名非独 立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本次换届完成后,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贺玉平先生、周 水良先生、舒波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谢石松先生,将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四位离任董事均未持有本 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对贺玉平先生、周水良先生、舒波先生及谢石 松先生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天宇、陈玉婷。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 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表决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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