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电气(603390):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84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74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9月2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1,000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高于15.8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8)。 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原因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公司于2026年9月19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本次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28日。 鉴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将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若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7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9月28日起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 -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50,095,184×0.10)÷351,633,984≈0.10元。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前后流通股未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5.84-0.10)÷(1+0)=15.74元/股(含)。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35,324股至1,270,64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至0.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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