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688559):海目星: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23:11:47 中财网

原标题:海目星:海目星: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九月
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四、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74,327,713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股票、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6,289.7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先进激光及智能自动化技 术研发项目深圳海目星41,983.9241,838.76
2新一代精密加工装备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深圳海目星、 江苏海目星、 江门海目星111,236.07103,844.96
3数字化升级建设项目深圳海目星、 江苏海目星、 江门海目星、 成都海目星20,606.0020,606.00
4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
合计233,825.99226,289.72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等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会有所增加,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该等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十一、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声明...............................................................................................................................1
特别提示.......................................................................................................................2
目录...............................................................................................................................5
释义...............................................................................................................................7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9一、发行人基本情况..................................................................................................9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9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14
四、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7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8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8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18八、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9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20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2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2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31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31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33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3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33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3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35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35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35
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40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40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44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46第五节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51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51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53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53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54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55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57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海目星、深圳海目星指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案、本预案指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指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不超过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认购对象、发行对象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 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发行底价指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 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指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海目星激光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指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指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门海目星指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江苏海目星指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成都海目星指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
盛世海康指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合恒辉一号指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合恒辉二号指泰安海合恒辉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A股指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2026年6月末
募投项目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宁德时代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创新航指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航锂电科技 有限公司)
亿纬锂能指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玻璃3D光波导指玻璃3D光波导(Glass3DOpticalWaveguide):指利用透 明玻璃材料作为光传输介质,通过微纳加工技术在玻璃内 部构建三维光学传输结构,使光信号能够按照设计路径在 材料内部进行低损耗传输的光学器件或制造技术。相比传 统二维光学结构,3D光波导可实现更高自由度的光路设 计,适用于光互联、光通信、AR/VR显示及先进光子器件 等领域。
BST光束整形指BST光束整形(BeamShapingTechnology,BST):指通过 光学系统设计、算法控制及光场调制技术,对激光光束的 空间能量分布、形状、尺寸及传播特性进行主动调控,使 激光光斑满足不同精密加工工艺需求的技术。该技术可实 现激光能量在空间范围内的优化分布,提高激光加工效 率、加工一致性及复杂微结构制造能力,适用于微纳加工、 精密材料处理等应用场景。
玻璃桥指玻璃桥(GlassBridge):指应用于先进封装及高速互连领域 的一类玻璃基互连结构,通过在玻璃材料上形成高精度线 路、通孔或微结构,实现芯片、封装基板及其他功能器件 之间的高密度电连接或信号传输。相比传统有机基板,玻 璃材料具有较好的尺寸稳定性、低热膨胀系数及高频高速 信号传输潜力,可满足未来高性能计算、先进封装等领域 对高密度互连结构的需求。
光栅耦合指光栅耦合(GratingCoupling):指利用周期性光栅结构实现 光信号在不同传输介质之间耦合转换的一种光学技术。通 过设计光栅结构,可以实现光纤与光芯片、硅光器件等之 间的高效率光信号输入和输出,是硅光互联、光通信及光 子集成领域的重要技术方案之一。
固态电池指固态电池(Solid-StateBattery):指采用固态电解质替代传 统液态电解液的下一代电池技术。与传统液态锂离子电池 相比,固态电池具有较高安全性、较高能量密度以及潜在 更优循环性能等特点。根据固态电解质及制造工艺成熟程 度不同,固态电池通常可分为半固态电池、准固态电池和 全固态电池等技术路线,目前相关技术处于持续研发、工 艺优化及产业化推进阶段。
注: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ymsonLaserTechnologyGroupCo.,Ltd.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海目星
股票代码688559
成立日期2008年4月3日
注册资本247,759,044元
法定代表人赵盛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29969713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301
邮政编码518110
联系电话0755-23325470
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部件/元 件的销售、设计及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设备租赁 及上门维修、上门安装;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管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经营项目: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部 件/元件的生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激光底层核心技术持续发展
高端装备制造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2026年3月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高端装备制造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载体,“十五五规划”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将加速智能装备的规模化应用。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为激光及自动化装备产业在新兴领域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在算力基础设施方面,《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202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明确提出推动算力设施高效冷却、高性能服务器及先进供电架构等技术研发与应用;在电子信息制造领域,《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2025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两部委)重点支持三维异构集成芯片、全固态电池等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并加大光电共封等领域研发投入;在新型储能领域,《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则聚焦锂电池、钠电池固态化发展,着力提升本征安全性能。相关产业领域的发展,也为装备企业的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与持续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此背景下,激光及自动化装备行业正经历从规模扩张向价值创造的深刻转型,激光技术已由传统的通用加工工具升级为高端制造的核心工艺装备,竞争逻辑已从单一的设备比拼转向“技术+场景”的系统解决方案较量。行业整体具备技术高度同源、场景跨界复用、下游技术迭代快速、定制化属性显著等特点——“技术高度同源、场景跨界复用”要求企业构建统一的底层核心技术平台,实现激光光路仿真设计、精密光斑调控、高速运动控制、自动化程序集成、机器视觉在线检测、智能算法调度等通用底层核心技术在多赛道间的复用与延展;“下游技术迭代快速、定制化属性显著”则要求企业具备持续、前瞻的研发投入机制,以快速响应下游工艺路线的变化。

2、AI算力迭代催生产业新机遇,新能源电池技术加速演进,前沿赛道存在卡位机遇
当前AI产业处于高速扩张阶段。据IDC数据,2026年全球AI基础设施支出将达4,970亿美元,同比增长56%,算力迭代催生先进封装、高速连接、算力散热、储能等千亿级增量市场。2025年起,AI算力芯片成为核心驱动力,端侧AI推动AI手机、AIPC加速落地,带动存储封装、高端PCB、热管理及电池封装等设备需求,全球半导体市场量价齐升,国内晶圆扩产与国产替代共振,推动半导体设备迎来新一轮增长。AI与激光智造深度融合,催生了激光及自动化智能装备领域的多元化增量机遇,对行业企业的前瞻性技术布局、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及场景化适配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与要求。

与此同时,新能源电池技术加速演进,以固态电池为代表的下一代电池技术快速成熟,其在电极材料、电解质结构、封装工艺、制造流程上与传统液态电池差异显著,传统产线无法兼容量产,带动整线设备迭代革新。当前半固态电池已规模化量产并批量装车,固态电池中试线密集落地、产业化提速,据行业研究机构预测,2027年起将开启小规模量产,2030年在动力领域有望放量至百GWh级规模。具备固态电池核心技术基础及关键设备系统化交付能力的装备厂商,将率先抢占产业升级红利。

AI算力产业链、固态电池等前沿领域,为高端智能装备行业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相关产业尚处于技术演进的关键阶段,工艺路线与配套装备方案尚未完全定型,行业存在先发卡位机遇。

3、下游制造技术迭代要求提高,推动精密加工装备升级需求持续释放近年来,随着新能源、AI数据中心等下游应用场景持续扩容,推动精密加工装备需求持续释放。新能源电池作为精密加工制造的重要应用领域,2025年以来需求持续增长。根据EVTank数据统计,2025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达到2,280.5GWh,同比增长47.60%,实现大幅回升;其中,动力电池出货量1,495.2GWh,同比增长42.23%,储能电池出货量651.5GWh,同比增长76.2%,133.9GWh 7.9% 2030
消费锂电出货量 ,同比增长 。预计 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有
望达到6,012.3GWh,2025—2030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1.40%。在动力、储能、消费等应用场景同步扩容的同时,下游制造环节的技术迭代节奏持续加快,进一步催生相关装备的更新换代需求。

下游市场扩容对精密加工装备市场带来了广阔增长机遇,其技术迭代升级也对相关装备的精度、稳定性、安全性、柔性化交付能力以及整线集成交付水平提出了更高标准,叠加头部客户对交付周期、验收标准的持续收紧,行业内企业需持续深耕研发、坚持技术创新,不断完善全产品矩阵技术储备,提升新工艺验证、新产品量产交付的研发与落地效率,从而在高速技术迭代的行业格局中稳固核心竞争优势。

4、公司业务布局和规模稳步发展,数字化运营能力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随着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与全球化战略深入推进,公司业务版图与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总部植根深圳,已在深圳、江门、常州、成都建立四大智造基地,形成对华南、华东、西南区域的深度辐射,同时通过欧洲、北美、亚太等国际子公司加速全球化布局,服务网络覆盖全球高端制造市场。伴随营收规模、资产规模与人员规模同步增长,以及非标定制化研发驱动、长周期项目制交付、多基地协同等业务特性的叠加,公司对研发设计、生产运营、供应链协同及经营决策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行业竞争格局已由传统产能规模竞争,转向数字化管控能力、产品品质保障能力及综合运营效率的竞争。下游锂电等领域市场竞争加剧,头部客户对产品质量、交付周期和验收标准的要求持续提升,精准报价、智能排产与高效交付已成为企业获取订单、维系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抓手。与此同时,伴随多基地及海外布局持续推进,亟需通过系统性、整体性的数字化升级,打通各基地、各业务环节的数据壁垒。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把握新兴行业发展机遇,强化前沿技术储备,构筑长期发展壁垒
AI算力、固态电池、半导体等前沿赛道加速演进,高端装备制造由单一工艺突破转向“激光+智能自动化”一体化的系统竞争,在此背景下,为充分把握新兴产业发展红利,公司将依托公司激光光学与自动化集成的核心技术同源底座,加大前沿方向的技术攻关投入并推动底层核心技术平台建设,围绕AI算力场景相关应用、固态电池制造工艺等领域开展技术预研,沉淀关键工艺数据与技术储备。

本次募投“先进激光及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项目”拟围绕AI算力中心制备与检测、先进激光应用技术、固态电池专用设备开展前沿研发,并搭建激光技术、光路与光场调控、精密运控及监控、激光工艺、控制软件等底层核心技术开发平台,系统开展底层核心技术攻关、验证测试,同时重点突破前沿技术领域,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技术储备体系,推动公司在新兴赛道业务布局,持续强化核心技术壁垒,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2、深耕主业赛道,把握行业发展及技术迭代机遇,巩固核心市场竞争优势随着下游市场的高速发展,高端智能装备业务对公司工艺迭代速度与交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已在激光及自动化装备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储备与交付经验积累,面向行业设备创新与升级需求,公司亟需将底层核心技术平台的研发成果,持续转化为可规模化量产的新一代精密加工装备,并通过江门海目星、江苏海目星等产业化基地的产能与配套体系实现高效落地。

本次募投“新一代精密加工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聚焦精密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强化公司核心工艺迭代与产业化转化能力,完善供应链配套与项目全流程交付保障,巩固并提升公司在高端智能装备领域的市场竞争地位。

3、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经营管理效能与规模化运营能力
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效能、支撑规模化扩张的内在要求。本次募投“数字化升级建设项目”将涵盖AI应用、数智化基座、业务流程重塑与数智化运营系统等相关内容,有效提升公司多基地协同运营效率、非标装备研发设计复用效率与管理精细化水平,以数据驱动降本增效,为公司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字化底座,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

4、充实营运资金,优化财务结构,提升抗风险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随着公司技术实力持续提升、产品结构不断丰富,未来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日益增加。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缓解公司经营资金压力,为业务规模持续扩张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助力公司进一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此外,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环境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潜在风险,若未来行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对生产经营造成冲击。保持充足的流动资金储备,一方面能够增强公司应对不确定性的缓冲能力,降低财务风险,有效提升整体抗风险水平;另一方面,在市场出现有利机遇时,可支持公司快速抢抓发展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错失业务拓展良机。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批复后,在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74,327,713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股票、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6,289.7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先进激光及智能自动化技 术研发项目深圳海目星41,983.9241,838.76
2新一代精密加工装备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深圳海目星、 江苏海目星、 江门海目星111,236.07103,844.96
3数字化升级建设项目深圳海目星、 江苏海目星、 江门海目星、 成都海目星20,606.0020,606.00
4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233,825.99226,289.72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四、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47,759,044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赵盛宇,其直接持有海目星1.06%股份,并通过盛世海康、海合恒辉一号、海合恒辉二号合计间接控制公司24.29%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25.36%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按发行数量上限74,327,713股计算,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及其控制的企业合计控制发行人19.50%的股份,赵盛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6,289.7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先进激光及智能自动化 技术研发项目深圳海目星41,983.9241,838.76
2新一代精密加工装备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深圳海目星、 江苏海目星、 江门海目星111,236.07103,844.96
3数字化升级建设项目深圳海目星、 江苏海目星、 江门海目星、 成都海目星20,606.0020,606.00
4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
合计233,825.99226,289.72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先进激光及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41,983.92万元,依托自研光学、超快激光、微纳制造及自动化系统集成能力,基于现有精密装备制造、智能检测等业务基础以及成熟研发体系与技术储备,围绕AI算力中心制备和检测、固态电池专用设备研发、先进激光应用技术研发等核心方向开展工艺攻关与装备开发,并搭建激光技术、光路与光场调控、精密运控及监控、激光工艺、控制软件等底层核心技术开发平台,系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验证测试,同时重点突破金刚石等散热材料、玻璃3D光波导、BST光束整形技术应用、玻璃桥、光栅耦合等前沿技术领域,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技术储备体系,提升产品研发效率,推动公司在新兴赛道业务布局,持续强化核心技术壁垒,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海目星,项目建设周期3年,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抢抓新兴赛道市场发展机遇,持续拓展公司业务增长空间
当前全球高端装备制造持续赋能AI算力、固态电池等战略新兴产业,相关领域已逐步进入产业化落地关键窗口期,其生产制造、性能检测等核心环节对高精度激光加工装备、智能自动化产线的需求持续释放,为高端装备行业打开全新市场增长空间。技术迭代、专利布局与量产落地能力等是构筑行业话语权的关键要素,全球头部装备企业已提前布局智能制造体系、AI算力、全固态电池制造等核心技术与产品,行业竞争呈现早布局、早卡位、抢占产业化先机的态势。

公司深耕激光精密加工与智能制造领域,依托自研光学、超快激光、微纳制造及自动化系统集成能力实现跨领域技术同源复用,并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本项目主要布局未来高景气领域,抢抓新兴产业发展机遇:AI算力中心制备和检测研发方向,契合AI算力中心核心部件制造、先进加工检测工艺、超高散热等需求,聚焦AI服务器精密激光焊接与增材制造、高端散热材料加工、产线智能化管控等技术攻关;固态电池专用设备方向,面向新型电池材料体系与电芯结构,重点开展激光表面处理、电芯精密组装等技术研发;先进激光应用技术研发方向适配新型材料先进加工与产线智能控制与运维需求,强化精密微加工、多场景激光工艺闭环控制、装备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核心制程先进技术等核心优势。项目紧抓新兴产业技术迭代窗口期,把握新兴赛道市场发展机遇,为公司新兴领域业务增长注入新动能。

(2)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提升核心装备自主可控水平
当前国家层面持续出台系列专项扶持政策,全力推进高端装备国产化替代、筑牢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自主根基;伴随AI算力、新能源等核心下游产业快速发展,高端装备国产替代步伐持续加快,本土技术迭代升级进入提速发展周期。当前AI算力零部件异种材料精密加工难度大,海外设备成本高、交付周期长,适配国内场景的成套工艺与一体化数字化产线供给不足,工业激光加工软件能力有待强化,影响算力产业链国产化落地;新能源固态电池产业化提速,对激光装备工艺集成、整线成套交付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部分关键工艺装备尚处于产业化起步阶段,部分核心材料制备技术与海外存在差距;激光控制底层软硬件仍存在外部垄断现象,高级功能获取成本高,智能运维体系有待完善,制约装备高速化、多工艺融合发展等。上述产业链痛点制约国内新兴赛道产业化推进,相关领域对本土化工艺装备及核心技术形成迫切需求。

本项目围绕AI算力中心制备和检测、固态电池专用设备研发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布局自研激光控制技术及平台、预测性维护与智能运维系统等技术方向,AI
适配 算力散热零部件加工检测、新型电池制造等研发场景,推动底层核心技术与终端智能装备深度耦合赋能,提升关键工艺控制精度、微观缺陷识别能力和工艺自适应调控能力,强化核心技术与终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进一步巩固公司产业链市场地位。

(3)深耕底层核心技术研发,构筑产品技术竞争优势
激光智能装备是光学、精密机械、自动化控制、软件算法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复合型产品,底层共性技术的积累深度,直接决定装备的加工精度、运行稳定性、产品良率与综合成本控制水平,是装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来源。本项目通过搭建激光技术、光路和光场调控、精密运控及监控、激光工艺、控制软件等核心基础技术研发平台,系统性开展先进激光光源优化、光场精准调控、高精度运动控制、激光工艺参数库开发、装备智能控制软件等核心基础技术开发与拓深,并将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核心算法、光学方案、控制模块与工艺参数等成果进行标准化沉淀与复用,同时重点突破金刚石等散热材料、玻璃3D光波导、BST光束整形技术应用、玻璃桥、光栅耦合等前沿技术领域,有效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降低定制化方案的研发成本,持续提升产品的核心性能与综合竞争力,形成难以被竞争对手快速复制的技术壁垒,为公司各产品线的持续迭代升级提供坚实的底层技术支撑。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扶持导向政策为业务落地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强化智能算力统筹布局,加快超大规模智算集群技术突破和工程落地。优化国家智算资源布局,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充分发挥“东数西算”国家枢纽作用,加大数、算、电、网等资源协同。2026年3月,国家“十五五”规划公布,明确统筹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有序建设超大规模智算集群,加强高性能智算资源供给能力,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算力软硬件生态,支撑数字中国建设与AI产业长期发展。202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提出推动算力设施高效冷却、高性能服务器、高性能供电架构、先进存储、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等技术研发与应用。此外,国家“十五五”规划明确加强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信部将全固态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突破口,加快车用固态电池标准体系建设,从材料、装备、测试、安全维度补齐标准短板,支持固态电池中试与产业化示范落地。

公司研发方向匹配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均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确重点鼓励、专项资金扶持及重点攻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政策赋能优势显著。

(2)公司深厚的技术积淀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公司深耕激光与自动化装备赛道,打造以激光精密加工、自动化系统集成为核心的底层技术平台,具备全套自主研发实力,掌握自动卷绕、高速分切、叠片、涂布、激光焊接等多项行业关键工艺技术;同时攻克深度学习路径优化、AI视觉识别与运动协同控制等自动化核心算法,夯实智能化装备研发底层能力。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092件,授权软件著作权449件,研发创新成果丰硕,新增知识产权成果持续丰富公司技术储备、巩固技术领先优势。公司蝉联“深圳知名品牌”、获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斩获高工锂电金球奖“全球领航企业大奖”、维科杯“激光行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奖”、广东省科技进步奖等重磅荣誉,行业标杆地位持续夯实。

公司积累及沉淀的各类核心技术,夯实了研发底层实力,能够充分满足方案匹配、场景落地、业务实施、合规风控等各类实操要求,为各类项目顺畅开展与实效转化搭建完整保障体系。

(3)优秀的研发人才梯队与系统化培育机制为技术开发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公司拥有一支规模庞大、专业过硬、结构完备、梯队清晰的优秀研发团队,公司构建了合理的人才梯队。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2,572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33.32%,核心研发团队汇集激光光学、智能自动化等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匹配度高,核心成员均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深厚的技术功底,与各项目的研发需求相匹配,高效攻克各赛道技术难题。

优秀的研发团队为项目研发提供了核心人力保障,完善的培养模式确保了人才供给的持续性与专业性,有效支撑各类研发项目高效推进,持续巩固公司在激光自动化装备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为多赛道产品迭代与前沿技术落地提供充足人才保障。

(二)新一代精密加工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11,236.07万元,依托公司在激光精密加工与自动化集成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以激光精密加工技术与自动化系统集成能力为核心技术平台,针对下游精密制造环节对加工精度、生产效率、运营稳定性及柔性化交付能力的持续提升需求,推动新一代精密加工装备的技术迭代升级与产业化交付。本项目紧密围绕下游产业制造工艺发展趋势,提升装备加工精度、运行效率与工艺适配性,完善模块化的产品设计与交付体系,持续强化公司在激光及自动化装备领域的技术领先性与产业化交付能力。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海目星及其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东深圳市、广东江门市、江苏常州市,项目建设周期3年,不涉及新增土地、新建厂房,产业化环节拟依托现有生产基地与配套体系实施。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激光设备产业技术迭代趋势,满足下游领域制造工艺升级需求当前下游精密制造环节正加速向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低成本制造方向演进,产品结构方案与制程工艺持续创新,干法电极、激光改性、大尺寸圆柱、新型材料体系等新技术、新材料路线逐步进入产业化应用,对制造装备的加工精度、运行效率及工艺适配性提出更高要求,下游企业在产线升级过程中存在高端装备供给不足、成套方案缺失等痛点。

在此背景下,本项目开展新一代智能整线装备研发及产业化,覆盖激光切叠、干法涂布、激光表面处理、激光切割以及卷绕装配、叠片装配等关键工序装备的技术研发与工艺升级,针对性开发下游行业工艺升级与产品更新迭代所需工艺装备与成套整线解决方案,项目研发成果可有效提升装备加工生产精度与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与制造成本,从而为下游客户提升产品品质、压缩综合成本。本项目紧跟下游制造工艺迭代节奏,契合高端装备国产化、智能化升级的长期发展趋势。

(2)强化公司精密激光装备产品矩阵技术优势,提升一体化整线交付能力高端智能装备行业已由单点单机性能比拼转向整线集成、多工序协同、一站式交付能力的综合竞争,头部制造客户更倾向于选择具备跨工序成套装备供应能力的设备厂商,整线方案供应商在订单获取、项目落地、后期运维等方面具备显著竞争优势。

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深化中段设备核心技术优势,构筑前段工序技术壁垒,提高公司在新能源电池装备等领域的产品矩阵竞争力,完善从电芯前段材料成型、激光精密加工到中段卷绕叠片、圆柱电芯装配的全流程产品链条。依托本项目建设,公司可提升跨工序设备协同设计、整线联动调试的技术能力,夯实前段中段一体化智能整线解决方案服务商的竞争地位,更好满足下游头部制造客户的整线装备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构建差异化产品竞争优势。

(3)把握行业发展窗口期,巩固公司在高端精密激光装备领域的市场地位高端智能装备行业已从单纯规模扩张阶段,进入技术驱动、格局加速分化的发展周期。下游客户技术更新迭代加速、新型产线技术路线加速产业化落地,是装备厂商深化客户合作的关键窗口期,装备厂商新产品从研发验证到量产交付的周期,直接决定其能否抓住下游技术迭代机遇。本项目聚焦新一代智能整线装备研发与产业化,依托公司在视觉定位、精密运动控制、整线集成等共性技术积累,加快激光专机、卷绕叠片及圆柱装配整线的技术验证与量产转化,缩短新产品研发到客户现场落地的周期,缩短新产品从研发到客户现场落地的周期。项目实施有助于公司抢抓下游新型产线建设机遇,持续扩大高端精密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行业竞争地位,构筑长期、可持续的技术与产业化壁垒,支撑公司装备业务中长期高质量发展。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下游装备需求释放,公司在手订单充足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AI数据中心等下游应用场景持续扩容,推动高端精密加工装备需求持续释放。新能源电池作为高端制造的重要应用领域,2025年以来需求持续增长。2025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2,280.5GWh,同比增长47.60%,其中储能电池出货量651.5GWh、动力电池出货量1,495.2GWh;预计2030年全球出货量有望达6,012.3GWh,2025—2030年复合增长率约21.40%,为上游精密加工装备提供了持续的市场空间。

公司与新能源电池、消费电子等领域的多家头部制造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持续深化业务往来,订单储备充足。2025年,公司新签订单总额约95亿元,同比增长约90%,截至2025年末,在手订单总额123亿元,同比增长约76%。

2026年1-6月,相关业务新签订单规模进一步增长,为本项目设备产业化提供坚实支撑。

(2)公司长期积累激光与自动化底层技术,具备装备研发及产业化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引入专业研发人才,高度重视研发体系与能力建设。通过自主创新,公司熟练掌握自动卷绕技术、高速分切技术、叠片技术、涂布技术、激光焊接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基础,拥有成熟的装备开发、工艺验证与产业化落地经验。在装配工艺装备领域,公司卷绕、叠片设备等已完成多轮产品迭代;在前段激光工艺方向,公司已布局激光切叠、激光表面改性、激光干燥、激光精密切割等相关工艺技术基础与设备开发经验。

公司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拥有稳定专业研发团队,配套工艺验证实验室与样机测试平台,能够开展新工艺装备的样机试制、工艺打样、客户联合验证。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方向立足于公司现有技术底座,属于现有产品体系的延伸升级,(三)数字化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0,606.00万元,以实现数字技术与公司经营深度融合为目标,围绕生产过程信息采集、研发与经营管理协同、供应链响应力等核心需求,高度集成各阶段的业务、数据、资源,建立横向业务协同、纵向信息贯通和末端数据融合的智慧驱动型运营体系。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大板块:AI应用层、数智化基座层、业务流程重塑与数智化运营系统。其中AI应用层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在公司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客户服务等环节的深度应用;数智化基座层为公司提供统一的计算、存储、网络和数据管理基础设施等;业务流程重塑与数智化运营系统覆盖企业资源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制造执行、供应链协同等核心业务系统。(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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