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300394):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6-05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数量及授予价格,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2、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2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44)。 3、202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1)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2)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6年9月9日,公司发布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0,825,0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545,412,546.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完成了上述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结果 (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由745人调整为740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8.87万股调整为227.69万股。 (2)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V其中:0 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0 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0-0.5=119.5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条件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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