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301314):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时间:2026年10月25日 16:26:38 中财网
原标题:科瑞思: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深圳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慎核查,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估值及定价尚未最终确定。根据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上市公司2025年末资产总额为118,087.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5,200.24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9,967.20万元;标的公司最近一年末的资产总额为52,861.58万元,资产净额为40,974.70万元,营业收入为52,659.09万元。根据标的公司未经本次重组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王兆春,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兆春、文彩霞、于志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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