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00228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年全年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2,515.00万元(不含税)。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调整,须对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超出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日常关联交易做出补充预计,本次增加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000.00万元(不含税)。以下为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一步补充预计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预计无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二、补充的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3,549,066.52万元,净资产6,742,395.7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132,165.22万元,净利润226,394.1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芳。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保障组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酒店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外卖递送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认证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3,193.42万元,净资产9,415.5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3,670.69万元,净利润253.9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山。注册资本:15,712.8241万元。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大学园路223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88,907.29万元,净资产106,794.1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72,364.49万元,净利润5,317.4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4、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南。注册资本:341,875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开发销售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代理进出口;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机电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机电设施产品的销售;汽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390,381.73万元,净资产612,331.5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614,506.93万元,净利润-26,086.3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5、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424,045.81万元,净资产132,674.8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4,881.09万元,净利润2,886.1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6、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杰。注册资本:75,790.5108万元。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提供上述产品的工程及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636,285.47万元,净资产1,777,299.24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425,210.30万元,净利润88,195.9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拟补充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并拟以国家定价或公允的市场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光迅科技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