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云网(002306):相关诉讼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25日 21:16:52 中财网
原标题:ST云网:相关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为本案被告。

3.涉案金额:4,90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案号为(2026)苏1084民初7865号。高邮市兴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兴区建设”)以“民间借贷纠纷”为案由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罚息等。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高邮市兴区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高邮市凌波路30号
被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林枫二路39号院4号楼2层209
(二)事实与理由
2023年8月31日,高邮市恒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邮恒能”)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高邮恒能向公司出借人民币12,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6%。合同签订后,高邮恒能向公司实际发放借款10,000万元。2024年10月10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剩余借款的到期日展期至2025年4月30日,后进一步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目前,公司尚欠借款本金4.900万元及相应利息未偿还。为担保上述借款债务,公司以持有的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7,000万股权向高邮恒能提供质押担保。

2025年12月30日,高邮恒能与高邮兴区建设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高邮恒能将其对公司所享有的上述全部剩余债权(本金4,900万元及相应利息)及为该债权设定的全部担保权益,以零对价方式转让给高邮兴区建设,该债权转让已通知公司。

因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高邮兴区建设向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900万元,并支付以4,900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13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扣除已支付的利息);以及以应付未付本息为基数,自2026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9%计算的罚息(最终以实际计算为准)。

2.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持有的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在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等)以及高邮兴区建设为实现本案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费用由被告承担(以实际产生金额为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与秦某伟股票回购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了《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秦某伟以“股票回购合同纠纷”为案由对公司提起诉讼,案号为(2025)京0108民初105542号,涉案金额1,248.72万元,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冻结公司名下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秦某伟支付股票回购款1,194.80万元用以回购原告秦某伟持有的被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8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002306);
(2)驳回原告秦某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2.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与广州蓝海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机器人”)诉讼案件进展公司于2025年4月4日、2025年6月7日、2026年4月11日分别披露《关
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对蓝海机器人与中科高邮买卖合同纠纷情况进行披露,该案件涉及金额45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高邮收到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送达的结案通知书,该诉讼案件已结案。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对公司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决方案,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诉讼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2、《结案通知书》;
3、《民事起诉状》、传票等。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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