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002194):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6-03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关联人武汉承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远电子”)、成都迪越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越电子”)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667.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50万元,其中:增加向承远电子销售产品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向承远电子提供劳务预计不超过50万元,增加向迪越电子销售产品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后,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917.80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关联人介绍 1、武汉承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MAC0CDM93M;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九凤街5号凡谷电子产业园6号楼3楼;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真空镀膜加工;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5,517.8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726.60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2,339.1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43.16万元(未经审计)。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武汉承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成都迪越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山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CGQ68H1C;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住所地:成都高新区西芯大道20号7栋3层;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661.4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96.48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029.9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8.52万元(未经审计)。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成都迪越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王丽丽女士持有承远电子98.15%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王丽丽女士间接持有迪越电子98.15%的股份;该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之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承远电子、迪越电子历史履约记录、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生产经营需要,承远电子、迪越电子拟向公司采购结构件等产品,同时承远电子拟委托公司提供加工及维修服务。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运作,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与上述关联人签署具体交易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议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人相比无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拓展销售范围,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 3、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