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天龙集团(300063):接受子公司担保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6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龙集团”)与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行(以下简称“大丰银行横琴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龙”)、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品众”)与大丰银行横琴支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广东天龙、北京品众已出具了股东决定,同意为天龙集团向大丰银行横琴支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内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75,852.715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1年1月2日 8、股东情况:冯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25.06%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广东天龙、北京品众分别与大丰银行横琴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主合同:天龙集团与大丰银行横琴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依据该协议/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2、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和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差旅费用、公告费用等)、因天龙集团违约而给大丰银行横琴支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147,5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14,66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32,834.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61,293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16%。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1,89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8,290万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天龙集团与大丰银行横琴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TFLD(HQ)-2026007); 2、广东天龙与大丰银行横琴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TFBZ(HQ)-2026006)、北京品众与大丰银行横琴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TFBZ(HQ)-2026005)。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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