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隆达股份(688231):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SINGDASUPERALLOY(MALAYSIA)SDN.BHD.(以下简称“新达马来西亚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达马来西亚向中信银行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达马来西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债务人:SINGDASUPERALLOY(MALAYSIA)SDN.BHD.; 3、保证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系为满足新达马来西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该额度可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剂。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6年度已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22,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20%。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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