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00055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26日 20:57:24 中财网
原标题:甘肃能化: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6-86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晓锋先生。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1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0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30号甘肃能化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登记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45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3,298,771,057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61.64%。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684,946,226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50.1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42人,代表股份613,824,831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1.47%。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下属煤一公 司中标九龙川煤 矿项目工程施工 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总表决情 况601,805,11697.93%11,030,5691.80%1,656,3460.27%2,684,279 ,026通过
  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 况142,312,66791.81%11,030,5697.12%1,656,3461.07%0 
2.00关于追加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的议 案;总表决情 况602,447,93698.04%10,618,3691.73%1,425,7260.23%2,684,279 ,026通过
  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 况142,955,48792.23%10,618,3696.85%1,425,7260.92%0 
3.00关于选举第十一 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总表决情 况3,290,276,58699.74%7,419,1690.23%1,075,3020.03%0通过
  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 况146,505,11194.52%7,419,1694.79%1,075,3020.69%0 
4.00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 况3,289,813,78899.73%8,594,0690.26%363,2000.01%0通过
  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 况146,042,31394.22%8,594,0695.55%363,2000.23%0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选举刘昌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至2028年6月19日。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军、于翔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