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8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杨路。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95,761,0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2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6,756,9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12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9,00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0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26,036,3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346%。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娟、徐奥悦天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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