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箭股份(0023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26日 21:07:25 中财网
原标题:双箭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科研中心306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凯菲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9人,代表股份135,077,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133,882,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29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1,194,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61人,代表股份1,194,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3%。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股) 
1.00《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 案》总表决情 况48,767,21399.78%107,3000.2195%2000.0004%86,202,793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1,087,21391.002%107,3008.9812%2000.0167%0 
2.00《关于公司 2027年度与 安徽华烨特 种材料有限 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总表决情 况48,767,21399.78%107,3000.2195%2000.0004%86,202,793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1,087,21391.002%107,3008.9812%2000.0167%0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梁铨先生担任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褚焱先生担任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张梁铨先生与公司股东沈凯菲女士为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耿亮先生之女婿;褚焱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耿亮先生之侄女婿,为公司股东沈凯菲女士和张梁铨先生之表姐夫。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沈耿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110,293股)、沈凯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张梁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500股)对上述两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86,202,793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煜律师、项延海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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