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601518):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制度

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6:42:00 中财网
原标题: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制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架构管理制度
(2026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高效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和各项经营
目标,进一步明确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
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根据财政部《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据此制定制度并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参股公
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公司组织结构
第三条 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党委、经理层和各
层级职能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其
相关权限。

第五条 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六条党委由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公司章程》
和《党委工作规则》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七条 经理层按《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八条 董事会下设机构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按《公司章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九条 公司职能机构设置及职责由人力资源部拟定
后按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确定。

第三章 组织结构运行机制
第十条 公司不定期梳理组织结构,完善决策、执行和
监督职能。人力资源部门不定期对组织结构设计中是否存在
职能交叉、缺失进行评估,对组织结构运行效率和效果进行
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内部职能架构调整的建议,经党
委会前置研究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对组织结
构进行调整时,公司充分听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
工的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合法有
效的形式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出资人权益,关注子公司的
发展战略、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大额
资金使用、主要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等重要事项。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对违反及影响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者,公司将
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本制度接受中国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上市地交易所
的有关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施行。

经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吉
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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