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00058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9:07:21 中财网
原标题:北部湾港: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67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15:30开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20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由公司董事蒋伟主持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58
人,代表股份1,630,108,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6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
1,327,589,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431%;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1,254人,代表股份302,518,76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0186%。

(三)公司董事、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梁定君、黄
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表决了以下两项提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投票股数及其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一)《关于审议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627,016,88499.8104%2,920,7510.1792%170,7360.0105%通过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对提
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8,530,36094.9831%2,920,7514.7398%170,7360.2771%
(二)《关于审议控股股东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西
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
1,300,340,832股)已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326,873,05299.1223%2,686,2510.8146%208,2360.0631%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8,727,36095.3028%2,686,2514.3593%208,2360.33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梁定
君、黄夏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国浩律师(南宁)
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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