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泰禾股份(301665):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含)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以下简称“保证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泰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禾”)向江苏银行申请5,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上海泰禾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067.84万元,未超过已审批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3、债务人:上海泰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5,000.00万元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及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担保总额度为4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的111%;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泰禾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643.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0.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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