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数智(300746):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10月27日 20:22:29 中财网
原标题:汉嘉数智: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数智 公告编号:2026-075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026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湖墅南路501号,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2)人
1.01增补高自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2增补邓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提案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提案1.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2 2026 11 10 9:00 17:00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星期二)上午 至下午 。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杭州市湖墅南路501号,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310005。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国华
联系电话:0571-89975015,传真:0571-89975015
联系邮箱:hjzq@cnhanjia.com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746”,投票简称为“汉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汉嘉数智科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汉嘉数智科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表决权股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01增补高自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股
1.02增补邓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股
如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会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可以 □不可以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附注:
1、投票说明:对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法人股东注册号/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人联系电话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电子邮箱 
受托人联系地址 受托人邮政编码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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