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腾达科技(001379):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含)的担保,其中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腾达友嘉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友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担保额度及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共享票据池等业务。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具体事宜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就控股子公司腾达友嘉的授信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签订合同如下:(一)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于2026年10月26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腾达友嘉与该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中债务的履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比例按照持股比例(60%)执行,最高担保债权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二)鉴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就已签订的《保证合同》协商一致进行变更,即将主债权范围由“不得超过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总额的60%”变更为“包括本金的60%及相应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故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于2026年10月26日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中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总额的60%,即人民币514.2万元。本次签订的《保证合同》系对原2026年9月4日签订的对应担保合同的替换,原合同自新合同生效之日起正式作废。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并非新增担保,仅因主债权范围变更重新签订《保证合同》,担保其他相关条款保持不变。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于2026年10月26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300万元。 2. 债权发生期间: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7年10月25日止。 3. 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于2026年10月26日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金的60%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2.债权发生期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23日止。 3.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与山东腾达友嘉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6年腾达友嘉银承字001号的《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及其项下编号为2026年腾达友嘉申字001之主债权,包括本金的60%及相应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1)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4,70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51%,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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