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芝(00285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28日 00:02:57 中财网
原标题:*ST美芝: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80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1栋4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申健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案 编码提案 名称表决 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 2026 年 度日常 关联交 易预计 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43,276,50099.8994%34,2000.0789%9,4000.0217%0通过
  其中,中 小股东 的表决 情况2,696,20098.4086%34,2001.2483%9,4000.3431%0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旺盛、欧铭希。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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