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控制(000738):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10月28日 00:05:29 中财网
原标题:航发控制:关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8 证券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2026-043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拟以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西控科技)、中国航发贵州红林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红林)、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北京航科)、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长春控制)增资,前述合计增资金额为89,472.70万元。本次增资的主要目的为实现国有独享权益的保值增值。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放弃本次向前述4户子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涉及的《增资协议》待航发控制股东会批准后签署。

? 本次增资完成后,前述4户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本次增资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 除本次交易外,最近12个月内,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其他同类关联交易。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10月27日,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发控制)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中国航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航发西控科技、中国航发红林、中国航发北京航科、中国航发长春控制增资,上述增资金额合计89,472.70万元;同意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放弃本次向中国航发西控科技、中国航发红林、中国航发北京航科、中国航发长春控制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增资事宜涉及的各方已就《增资协议》预沟通无异议,待航发控制股东会批准后签署《增资协议》。

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增资方增资方出资内容增资金额
中国航发西控科技中国航发国有独享资本公 积31,062.95
中国航发红林   
   15,920.45
中国航发北京航科   
   35,941.00
中国航发长春控制   
   6,548.30
合计89,472.70  
上述增资资产的作价依据为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已按国资监管要求完成评估备案的评估结果。

本次增资的目的为:根据《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号)等相关规定落实国有权益。

中国航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刘浩、袁春飞、李军、徐义军、刘军伟、李平、李晓旻、杜鹏杰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录大恩、索建秦、王学华、魏云锋、方先明一致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了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89,472.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对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暨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玉金
注册资本5114763.92884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5UCQ5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号
成立日期2016年5月31日
经营范围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 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机 技术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后服 务;飞机、发动机、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先进 材料的研制、开发;材料热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化测 试技术研究;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经营国家授权、委托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70%,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

(三)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航发主要从事航空发动机、辅助动力、燃气轮机、飞机和直升机传动系统的研制、生产、维修和服务;航空材料及其它先进材料的研发与制造等。

(四)关联关系
中国航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一),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五)诚信及履约情况
中国航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被增资方暨关联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中国航发西控科技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军伟
注册资本266593.264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552301629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750号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 售;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 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 件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通用零部件制造;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紧固件制造;紧 固件销售;弹簧制造;弹簧销售;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 及辅机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 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电工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伺 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 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
 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工具制造; 金属工具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 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 民用航空器维修;航天器及运载火箭制造;航天设备制造;火 箭发动机研发与制造;国防计量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中国航发西控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航发西控科技主营业务为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维修与服务保障。

4.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一期,中国航发西控科技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9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669,035.19624,573.13
总负债144,373.38168,435.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22,783.79454,266.74
项目2026年1-9月2025年
营业收入165,572.91225,341.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332.289,776.69
注:上表2025年度的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度的数据未经审计。

5.本次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二)中国航发红林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航发贵州红林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旻
注册资本159230.4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421440502X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111号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0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 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各类油泵及液压机械控制系 统、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及相关 技术、航空器材的制造、修理、销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 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通讯设备、电线电缆、电子产品(除 专项)、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劳保用品; 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机械加工、修理、锻压, 铸造,热处理,仪器仪表修理,家具制作,机电货运,房屋租 赁,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文化创意设计,设备租赁。)
2.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中国航发红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航发红林主营业务为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维修与服务保障。

4.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一期,中国航发红林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9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417,714.41399,695.66
总负债82,119.1981,346.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5,595.22318,349.03
项目2026年1-9月2025年
营业收入126,610.01158,407.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783.649,841.16
注:上表2025年度的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度的数据未经审计。

5.本次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三)中国航发北京航科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鹏杰
注册资本102482.67201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551412001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利祥路1号2幢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日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生产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产品、航空器及发动机 液压泵阀类产品、通用液压泵类产品、尼氟龙制品、精密机械; 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产品、航空器及发动机液压泵阀类产品、 通用液压泵阀类产品、尼氟龙制品、精密机械的研究、设计、 维修;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技术测试服务;出租办公用 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2.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中国航发北京航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航发北京航科主营业务为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维修与服务保障。

4.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一期,中国航发北京航科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9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326,206.14321,038.00
总负债68,893.6072,069.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8,787.15241,043.28
项目2026年1-9月2025年
营业收入83,868.23113,306.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964.0512,053.91
注:上表2025年度的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度的数据未经审计。

5.本次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四)中国航发长春控制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平
注册资本85614.0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23175525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北区天威路567号
成立日期2000年6月19日
经营范围开发研制、生产、修理和销售军民用航空产品及燃油、液压系 统零部件;高新技术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通用机械及零部件加工; 铸件、锻件的制造;金属工具制造;工艺橡塑制品、工艺美术 品的制造;计量和技术测试检测服务;房屋及设备租赁(法律、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中国航发长春控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航发长春控制主营业务为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维修与服务保障。

4.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一期,中国航发长春控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9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171,930.88163,763.10
总负债37,983.0236,773.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3,947.86126,989.37
项目2026年1-9月2025年
营业收入25,425.9636,523.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54.451,653.20
注:上表2025年度的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度的数据未经审计。

5.本次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四、增资方案暨关联交易介绍
(一)增资资产
中国航发拟分别以国有独享资本公积31,062.95万元、15,920.45万元、35,941.00万元、6,548.30万元对中国航发西控科技、中国航发红林、中国航发北京航科、中国航发长春控制进行增资。该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系为支持前述4户子公司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产品研制生产能力,前期由财政拨入的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投资款具备转增为前述4户子公司国有股权的条件。

根据《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号)等相关规定,前述财政拨入的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款形成的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由中国航发享有,中国航发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代表人按照有关规定以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对前述4户子公司增资转为国有股权并落实国有股东权益,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二)增资前后4户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化
1.中国航发西控科技
单位:万元

序 号出资方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1航发控制266,593.2644100%266,593.264494.5747%
2中国航发0015,293.07005.4253%
 合计266,593.2644100%281,886.3344100%
2.中国航发红林
单位:万元

序 号出资方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1航发控制159,230.4100100%159,230.410096.0468%
2中国航发006,553.78363.9532%
 合计159,230.4100100%165,784.1936100%
3.中国航发北京航科
单位:万元

序 号出资方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1航发控制102,482.672012100%102,482.67201287.1495%
2中国航发0015,111.41944212.8505%
 合计102,482.672012100%117,594.091454100.00%
4.中国航发长春控制
单位:万元

序 号出资方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1航发控制85,614.0900100%85,614.090096.0635%
2中国航发003,508.33083.9365%
 合计85,614.0900100%89,122.4208100%
注:以上出资金额和持股比例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五、本次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作价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机构对本次增资前标的公司净资产及中国航发出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已按国资监管要求完成备案。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标的公司评估结果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6〕第0624号、川华衡评报〔2026〕65号、中发评报字〔2026〕第045号、东洲评报字〔2026〕第0985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国航发西控科技、中国航发红林、中国航发北京航科、中国航发长春控制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值净资产评估值增值额增值率
中国航发 西控科技450,139.68547,361.4697,221.7821.60%
中国航发 红林318,349.03394,327.4875,978.4523.87%
中国航发 北京航科237,670.84272,586.0834,915.2414.69%
中国航发 长春控制126,989.37159,244.8732,255.5025.40%
注:上表净资产含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上述评估增值主要来源于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等方面,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建成年限较早的房屋建筑物工程造价上涨;二是机器设备评估选用经济年限,其评估值高于按会计折旧年限折旧的账面价值;三是企业取得土地时间较早,取得土地的成本较低;四是部分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此前费用化处理,账面价值为0,本次评估增值。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二)出资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6〕第0598号、川华衡评报〔2026〕64号、中发评报字〔2026〕第10022号、东洲评报字〔2026〕第0990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拟出资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评估值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出资资产账面值评估值增值额增值率
中国航发西国有独享资本公31,062.9531,062.95--
标的公司出资资产账面值评估值增值额增值率
控科技积    
中国航发红 林国有独享资本公 积15,920.4515,920.45--
中国航发北 京航科国有独享资本公 积35,941.0035,941.00--
中国航发长 春控制国有独享资本公 积6,548.306,548.30--
注:中国航发拟出资资产账面值与评估值一致。

六、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增资事宜涉及的各方已就《增资协议》预沟通无异议,待航发控制股东会批准后签署。《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中国航发西控科技
1.合同主体
本次增资合同主体包括:中国航发、航发控制、中国航发西控科技。

2.增资总额及出资方式、期限、基准日及过渡期损益
2.1增资总额:310,629,546.14元。

2.2出资方式:国拨资金形成的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

2.3出资期限:本协议签署生效当月最后一日(中国航发西控科技完成账务处理)。

2.4增资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2.5过渡期损益:由中国航发和航发控制按照本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3.增资额及计算方法
3.1增资额
增资总额中152,930,699.77元作为增资额,计入中国航发西控科技注册资本;增资总额中157,698,846.37元计入中国航发西控科技资本公积,由中国航发和航发控制按照本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3.2具体计算方法
增资总额除以每股净资产为增资额,计入中国航发西控科技注册资本;增资总额扣除增资额后剩余部分计入中国航发西控科技资本公积。

按照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6〕第0624号、东洲评报字〔2026〕第0598号),并考虑到2026年6月航发控制现金增资252,000,000.00元的影响,转增前中国航发西控科技现股东净资产价值为5,414,985,012.89元=5,473,614,559.03元(2025年12月31日中国航发西控科技股东权益评估值)-310,629,546.14元(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评估值)+252,000,000.00元(航发控制2026年6月增资)
每股净资产=5,414,985,012.89元(净资产价值)/2,665,932,644.00元(转增前注册资本)=2.0312元/注册资本
计入中国航发西控科技注册资本金额=310,629,546.14元(增资总额)/2.0312元/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152,930,699.77元
4.增资后股权结构
中国航发出资152,930,699.77元,占注册资本5.4253%,航发控制出资2,665,932,644.00元,占注册资本的94.5747%。

5.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履行完决策程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中国航发红林
1.合同主体
本次增资合同主体包括:中国航发、航发控制、中国航发红林。

2.增资总额及出资方式、期限、基准日及过渡期损益
2.1增资总额:159,204,511.82元。

2.2出资方式:国拨资金形成的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

2.3出资期限:本协议签署生效当月最后一日(中国航发红林完成账务处理)。

2.4增资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2.5过渡期损益:由中国航发和航发控制按照本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3.增资额及计算方法
3.1增资额
增资总额中65,537,836.25元作为增资额,计入中国航发红林注册资本;增资总额中93,666,675.57元计入中国航发红林资本公积,由中国航发和航发控制按照本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3.2具体计算方法
增资总额除以每股净资产为增资额,计入中国航发红林注册资本;增资总额扣除增资额后剩余部分计入中国航发红林资本公积。

按照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6〕65号),中国航发红林现股东净资产评估值为3,868,070,292.26元(含航发控制2026年4月增资8400万元;不含国有独享资本公积159,204,511.82元)。

每股净资产=3,868,070,292.26元(净资产评估值)/1,592,304,100元(注册资本)=2.4292元/注册资本
计入中国航发红林注册资本金额=159,204,511.82元(增资总额)/2.4292元/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65,537,836.25元
4.增资后股权结构
中国航发出资65,537,836.25元,占注册资本3.9532%;航发控制出资1,592,304,1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96.0468%。

5.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履行完决策程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中国航发北京航科
1.合同主体
本次增资合同主体包括:中国航发、航发控制、中国航发北京航科。

2.增资总额及出资方式、期限、基准日及过渡期损益
2.1增资总额:359,410,000.00元。

2.2出资方式:国拨资金形成的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

2.3出资期限:本协议签署生效当月最后一日(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完成账务处理)。

2.4增资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2.5过渡期损益:由中国航发和航发控制按照本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3.增资额及计算方法
3.1增资额
增资总额中151,114,194.42元作为增资额,计入中国航发北京航科注册资本;增资总额中208,295,805.58计入中国航发北京航科资本公积,由中国航发和航发控制按照本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3.2具体计算方法
增资总额除以每股净资产为增资额,计入中国航发北京航科注册资本;增资总额扣除增资额后剩余部分计入中国航发北京航科资本公积。

按照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26〕第045号),中国航发北京航科现股东净资产评估值为2,366,450,800.00元(不含国有独享资本公积359,410,000.00元)。

每股净资产=(2,366,450,800.00元(净资产评估值)+71,000,000.00元(航发控制2026年4月增资))/1,024,826,720.12元(注册资本)=2.3784元/注册资本计入中国航发北京航科注册资本金额=359,410,000.00元(增资总额)/2.3784元/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151,114,194.42元
4.增资后股权结构
中国航发出资151,114,194.42元,占注册资本的12.8505%;航发控制出资1,024,826,720.12元,占注册资本87.1495%。

5.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履行完决策程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中国航发长春控制
1.合同主体
本次增资合同主体包括:中国航发、航发控制、中国航发长春控制。

2.增资总额及出资方式、期限、基准日及过渡期损益
2.1增资总额:65,482,995元。

2.2出资方式:国拨资金形成的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

2.3出资期限:本协议签署生效当月最后一日(中国航发长春控制完成账务处理)。

2.4增资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2.5过渡期损益:由中国航发和航发控制按照本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3.增资额及计算方法
3.1增资额
增资总额中35,083,308.33元作为增资额,计入中国航发长春控制注册资本;增资总额中30,399,686.67元计入中国航发长春控制资本公积,由中国航发和航发控制按照本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3.2具体计算方法
增资总额除以每股净资产为增资额,计入中国航发长春控制注册资本;增资总额扣除增资额后剩余部分计入中国航发长春控制资本公积。

按照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6〕第0985号),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现股东净资产评估值为1,526,965,670.18元(不含国有独享资本公积65,482,995元)。

每股净资产=(1,526,965,670.18元(净资产评估值)+71,000,000元(航发控制2026年4月增资))/856,140,900元(注册资本)=1.8665元/注册资本计入中国航发长春控制注册资本金额=65,482,995元(增资总额)/1.8665元/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35,083,308.33元
4.增资后股权结构
中国航发出资35,083,308.33元,占注册资本的3.9365%;航发控制出资856,140,900元,占注册资本的96.0635%。

5.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履行完决策程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注:过渡期指增资基准日至本增资协议签署生效当月最后一日止的时间段为过渡期。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增资的主要目的是为落实国有权益。本次中国航发用于增资的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系此前为支持中国航发西控科技、中国航发红林、中国航发北京航科、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相关军工生产能力建设由国家财政投入形成。中国航发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代表人持有相关权益。通过本次增资,将相关权益转化为中国航发对上述子公司的股权有利于明确和落实国有权益,理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国拨资金申请及国有权益转化关系,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来长期国拨资金申请及保军能力建设,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本次增资前后,上述4户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增资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当期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缴权影响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经综合考虑,决定放弃本次向中国航发西控科技、中国航发红林、中国航发北京航科、中国航发长春控制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放弃增资优先认缴权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最近12个月内,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其他同类关联交易。

2026年年初至2026年9月末,公司与中国航发及下属单位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为320,424.52万元。

2026年年初至2026年9月末,与中国航发及下属单位累计已发生的关联租赁的租金金额合计为1,858.19万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在中国航发财务(中国航发全资子公司)贷款余额为650.00万元,存款余额为307,967.89万元。

注:以上交易数据未经审计。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增资协议》(待航发控制股东会批准后签署);
(四)标的公司及出资资产《审计报告》;
(五)标的公司及出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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