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28日 17:11:31 中财网
原标题:维峰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7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权益变动触
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为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化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小翠女士,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小翠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574,596股,持股比例下降至64.9999%,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4、本次股份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文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980,9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5.2550%)。

其中,罗少春女士、李小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35,3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9119%)。罗少春女士、李小翠女士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780,3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2026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股东李小翠女士出具的告知函。李小翠女士于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6,400股,占总股本比例0.2550%。上述权益变动后,李小翠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24,8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8437%下降至2.5886%;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574,5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5.2550%下降至64.9999%,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小翠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8日  
权益变动过程李小翠女士于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8日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6,400股,占总股本比例 0.2550%。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 文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574,596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5.2550%下降至64.9999%,权益变动 触及1%及5%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维峰电子股票代码301328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406,4000.2550   
 00.0000   
 406,4000.255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股 东 名 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
李 文 化合计持有股份49,843,75131.280349,843,75131.28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460,9387.820112,460,9387.8201
 有限售条件股份37,382,81323.460237,382,81323.4602
罗 少 春合计持有股份25,604,09516.068325,604,09516.06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604,09516.068325,604,09516.068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李 睿 鑫合计持有股份9,062,5015.68739,062,5015.68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65,6251.42182,265,6251.4218
 有限售条件股份6,796,8764.26556,796,8764.2655
李 小 翠合计持有股份4,531,2502.84374,124,8502.58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31,2502.84374,124,8502.588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康 乃 特合计持有股份14,939,3999.375514,939,3999.37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939,3999.375514,939,3999.375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6-05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李文化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罗少春女士、李小翠女士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30,135,3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9119%)。罗少春女士、李小翠女士自上述公告发布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780,371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本次变动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 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 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李小翠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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