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30039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28日 17:26:57 中财网
原标题:菲利华: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6-80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11月2日
? 237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人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48,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44%2026 10 23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后)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37 548,800 2025
名激励对象办理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根据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2025 >
案》《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8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2025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六)2026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七)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八)2026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后)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40.0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之日为2025年8月27日,上市之日为2025年10月31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10月30日届满。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其达成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左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左 述情形,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每年的对应完 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4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度净利润 第一个解除 增长率不低于25.00%。 限售期 以2024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度净利润 第二个解除 增长率不低于56.00%。 限售期 以2024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度净利润 第三个解除 增长率不低于95.00%。 限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净利润”为合并报表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非“利润总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根据公司《2025年 审计报告》(众环 [2026]0100866 审字 号),2025年公司 实现净利润 42,639.67万元,以 2024年净利润 32,627.27万元为基 数,2025年净利润 增长率为30.69%, 高于考核目标值 25.00%,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以2024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度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25.00%。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以2024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度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56.00%。    
 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以2024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度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95.00%。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 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优秀、A-良好、B-合格、C-待改 进、D-不合格5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 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考核评级 S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锁 100.00% 100.00% 100.00% 50.00% 0.00% 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 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除4名已离职激励 对象,获授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其余241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 结果:236名激励对 象的个人层面考核 评级为“B”及以上, 对应个人解除限售 比例为100%;1名 激励对象的考核评 价为“C”,对应个 人解除限售比例为 50%;4名激励对象 考核评级为“D”, 对应个人解除限售 比例为0%。     
 考核评级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
  SABCD
 个人层面解锁 比例100.00%100.00%100.00%50.00%0.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将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上述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5人调整为248人,首次授予总量不变。

本激励计划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人数由248名调整为245名,首次授予数量由1,424,000股调整为1,412,000股。

本激励计划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人数由83名调整为82名,预留授予数量由264,050股调整为261,050股。

鉴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8.90元/股调整为38.73元/股;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绩效考核评级不合格,1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绩效考核评级为待改进,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前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12万股。

近期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0.8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11月2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4.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044%。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237名。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本次可解除限售 数量(股)本次可解除限售 数量占已获授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比例剩余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核心技术人员、核心 销售人员及董事会认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241人)1,382,800548,80039.69%834,000
合计1,382,800548,80039.69%834,000
注:1.四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故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

2.表格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需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 动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份数量 (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430,9822.55-548,80012,882,1822.4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2,296,10097.45548,800512,844,90097.55
总股本525,727,082100.000525,727,082100.00
注:1、上表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影响,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2、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本结构。

六、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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