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002488):控股股东之一、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28日 18:01:36 中财网
原标题:金固股份:控股股东之一、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6-043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次增持计划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直接增持或设立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方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上述增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收到孙锋峰先生、金佳彦先生、孙群慧先生、师庆运先生、沈征先生、俞丰先生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鉴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孙锋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473,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9%。董事、副总经理金佳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6,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群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责人师庆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3,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副总经理沈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3,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副总经理俞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2,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

(二)本次公告前12个月,上述增持人未披露增持计划。

(三)本次公告前6个月,上述增持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上述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金额:
本次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姓名职务拟增持股份金额
孙锋峰董事长、总经理250万元(含)-500万元(含)
金佳彦董事、副总经理150万元(含)-300万元(含)
孙群慧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50万元(含)-300万元(含)
师庆运职工董事、财务负责人150万元(含)-300万元(含)
沈征副总经理150万元(含)-300万元(含)
俞丰副总经理150万元(含)-300万元(含)
合计 1000万元(含)-2000万元(含)
(三)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直接增持或设立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方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六)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相关风险状况,增持人将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增持人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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