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301314):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301314 证券简称:科瑞思 公告编号:2026-036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包括南部县友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信电子”)及其关联方(主要包括中江坤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市鑫阳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等)、东莞市湖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翔电子”)、德阳弘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翌电子”)、上高县齐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力电子”)及其关联方、四川经纬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达”)及其关联方、东莞市祥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星电子”)、东莞市复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伟电子”)及其关联方、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杰股份”)及其关联方、重庆锐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德科技”)及其关联方、上高县卫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玲电子”)、珠海椿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椿田科技”)及其关联方等]持续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及租赁设备、承租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为持续规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上述关联法人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明确双方在日常关联交易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定价依据、质量标准、结算方式等相关事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乙方:南部县友信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主要包括中江坤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市鑫阳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等)、东莞市湖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德阳弘翌电子有限公司、上高县齐力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四川经纬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东莞市祥星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复伟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重庆锐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上高县卫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椿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交易标的 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和服务、销售商品和服务及租赁设备、承租等。超出框架协议约定的交易范围,或交易性质发生变化(如构成资产收购、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非日常经营性交易)的,不适用本协议,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由甲方按照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监管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后方可实施。 3、交易原则 框架协议项下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甲方将乙方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4、交易范围与方式 具体交易的标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交付时间与地点、验收标准等,由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具体合同确定。具体合同为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合同与框架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框架协议约定为准。 5、价格确定方式 双方之间关联交易业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6、交易金额与结算 双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以甲方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对外披露的预计金额为准。每次具体交易发生时,在甲方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具体合同实施;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若年度内甲方与乙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预计达到或超出总预计金额,双方应暂停新增交易,甲方将就超出部分履行披露或审议程序;经批准并披露后,双方方可继续执行,乙方对此知悉并予以配合。 本协议项下付款与结算安排不得显著优于或劣于甲方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同类交易条件;本协议项下交易不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财务资助或对外担保,亦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涉及借款、担保等资金类支持事项的,不属于本协议范围,须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 7、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届满自动终止。 三、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7年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565.00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及租赁设备、承租。其中,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400.00万元,销售商品及租赁设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975.00万元,承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0.00万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5,705.48万元,其中,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61万元,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549.95万元,承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2.9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于志江、王兆春、付文武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王兆春、于志江、付文武、文彩霞、珠海横琴瑞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不含税)
关的关联方数量较多且每个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较小,因此公司合并预计相关关联交易金额。 注3: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在公司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内,公司与子公司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的调剂)已批准交易额度。与此同时,鉴于公司部分关联方为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方,相关关联方主体数量较多,且根据关联人的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存在同一关联人在年度内新增关联交易主体等情况;为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7.2.11条等的规定,公司与同一关联方的其他公司主体及其他相关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交易金额合并计入公司已审议并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中,即同类交易的关联交易额度在同一关联方(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或相互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关联人)的不同主体之间调剂使用。 注4:如202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出总预计金额,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披露或审议程序。 注5:2027年度预计向关联方博杰股份及其关联方销售商品合计5,060.00万元,其中,销售商品2,560.00万元,销售设备2,500.00万元。 (三)前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不含税),%
(一)关联方介绍 1、弘翌电子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108国道西侧凤雏路北侧地块(德阳帛汉电子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潘咏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末:总资产:5,922.02万元;净资产:4,387.94万元;营业收入:4,641.79万元;净利润:484.65万元。 2、博杰股份 注册资本:人民币20,809.6068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厂房1一楼-1、二楼、三楼-1 法定代表人:王兆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末:总资产:374,006.36万元;净资产:247,038.40万元;营业收入:112,166.28万元;净利润:17,101.41万元。 3、祥星电子 注册资本:人民币502.00万元 注册地址:东莞市石碣镇横滘村横岭街14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谢华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件、五金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末:总资产:2,945.11万元;净资产:1,014.11万元;营业收入:4,459.99万元;净利润:74.09万元。 4、湖翔电子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美能达路6号1栋302室 法定代表人:陈玉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5、齐力电子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工业小区 法定代表人:林达国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末:总资产:3,348.48万元;净资产:2,275.07万元;营业收入:1,864.18万元;净利润:-324.63万元。 6、复伟电子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刘沙南路60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玲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末:总资产:1,559.13万元;净资产:556.68万元;营业收入:3,067.68万元;净利润:206.16万元。 7、经纬达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1.00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永兴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8、汉中市鑫阳塑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阳塑胶”)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创智产业园4号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赵玲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集成电路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模具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末:总资产:1,892.04万元;净资产:1,017.44万元;营业收入:3,890.99万元;净利润:221.19万元。 9、中江坤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坤达电子”) 注册资本:人民币56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菊花大道189号 法定代表人:于红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元件、变压器、滤波器、电源供应器、电脑、五金配件、塑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末:总资产:4,531.74万元;净资产:1,704.53万元;营业收入:6,918.74万元;净利润:151.54万元。 10、锐德科技 注册资本:人民币9722.68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创福路11号7幢 法定代表人:付文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联网技术研发;五金产品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再生资源加工;通信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末:总资产:20,384.98万元;净资产:8,591.15万元;营业收入:1,777.00万元;净利润:-183.21万元。 11、卫玲电子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区五里岭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戴卫玲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末:总资产:1,427.65万元;净资产:994.19万元;营业收入:650.46万元;净利润:58.17万元。 12、友信电子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河东中小微企业孵化园第13号楼第3层303室 法定代表人:赵玲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末:总资产:1,627.04万元;净资产:1,431.97万元;营业收入:165.69万元;净利润:76.01万元。 13、椿田科技 注册资本:人民币6,538.7883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和兴西路448号 法定代表人:李清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池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数字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末:总资产51,302.00万元,净资产38,820.00万元;营业收入36,862.00万元,净利润4,579.00万元。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弘翌电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于志江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博杰股份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与其他第三方共同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祥星电子是公司合作方,持有二级控股子公司衡南县华祥科技有限公司46.00%股权的少数股东。祥星电子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祥星电子及与其的交易比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4、湖翔电子是公司合作方,是东莞市裕为电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罗辉与其母陈玉兰共同控制的公司,东莞市裕为电子有限公司是持有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玉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6.00%股权的少数股东。东莞湖翔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东莞湖翔及与其的交易比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5、齐力电子是公司合作方,持有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9.00%股权的少数股东。齐力电子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齐力电子及与其的交易比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6、复伟电子是公司合作方,是易洪清配偶王晓玲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公司,易洪清持有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西昌市复协电子有限公司49.00%股权的少数股东。复伟电子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复伟电子及与其的交易比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7、经纬达是公司合作方,持有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四川恒纬达机电有限公司50.00%股权的少数股东。经纬达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经纬达及与其的交易比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8、鑫阳塑胶是友信电子的主要股东赵玲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汉中鑫阳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汉中鑫阳及与其的交易比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9、坤达电子是友信电子主要股东于红控制的公司。中江坤达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中江坤达及与其的交易比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10、锐德科技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持股25.78%并担任董事、公司董事付文武持股32.12%并担任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卫玲电子是齐力电子的关联方,齐力电子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林达国担任执行董事、其配偶戴卫玲担任经理并共同控制的公司。卫玲电子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卫玲电子及与其的交易比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12、友信电子是公司合作方,持有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四川恒信发电子有限公司46.00%股权的少数股东,友信电子未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友信电子及与其的交易比照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13、椿田科技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与其他第三方共同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为合法经营的企业,经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2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含提供绕线相应服务)、采购商品、承租等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业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公司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合同有效期不超过三年,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且严格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及业务,是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受市场情况、采购安排、运营策略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等相关资料,对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