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碁微装(68863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2026年11月 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6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8 议案一.................................................8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 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 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 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 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 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 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 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 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于2026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7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会议室 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7日至2026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聘任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聘任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具体情 况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6月26日完成H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根据上市后相关要求,公司需聘任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报告。 就公司H股发行上市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曾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担任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 计机构,目前安永香港就公司H股发行上市相关的审计及鉴证工作已 全部完成。考虑到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统筹境内外审计工作、提升审计协同效率并合理控制审计成本,公司将不再聘请安永香港,拟聘任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诚香港”)担任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 机构。容诚香港具备中国香港会计师执业资格,符合公司2026年度 H股审计报告出具条件。 二、拟聘任境外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香港成立于2008年5月14日,是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 立的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现营业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 中远大厦43楼4301-07室,系公司境内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在中国香港设立的分支机构,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统一的质量控制体系与执业标准。容诚香港致力为香港、国内及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审计及鉴证、税务、咨询等专业之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涵盖金融、能源、汽车、科技等诸多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21年9月6日起,容诚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 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容诚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容诚香港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容诚香港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容诚香港的审计业务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容诚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由其负责 出具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报告,聘期一年。经公司与容诚香港审 慎考量并按公平原则磋商,初步预计2026年度境外审计费用预计为 人民币50万元至90万元,具体以协议为准。该预计费用系双方综合 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所需审计资源水平以及预计工作量等因素后厘定,并假设公司在本年度内的业务运营、会计政策及监管环境不会出现重大变动。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费用区间内,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工作量与容诚香港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香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 为容诚香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并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容诚香港具备为香港上市公司处理审计工作的相关资质条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境外年度审计需求。同意公司聘任容诚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 外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香港担任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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