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易天股份(300812):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合同诉讼对应的(2025)京0102执9544号《执行裁定书》因法院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由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全资子公司易天半导体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就相关债权另案提起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案号为(2026)京0112民初32824号,现已收到法院传票,定于2026年11月9日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易天半导体为原案申请执行人及本案原告。 3、本次诉讼涉案的金额:原案执行申请标的合计人民币约1,585.48万元;本案请求各被告对原案生效判决确定的1,490万元货款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两案涉及同一基础债权,合计统计不重复计算。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原案执行及本案审理结果、相关债权实际受偿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2024年度、2025年度内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将结合原案执行、本案审理及债权可收回性,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综合评估并进行会计处理。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于2025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于2025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于2026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对公司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易天半导体”)与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河北光兴”)之间的日常经营重要合同诉讼情况(本公告简称“原合同诉讼案件”或“原案”)进行了披露。其中,(2025)京0102民初2655号对应执行案件案号为(2025)京0102执9544号;易天半导体基于该案件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另行提起的(2026)京0112民初32824号案件,案由为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本公告简称“本案”)。 易天半导体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6)京0112民初32824号的《传票》,该案定于2026年11月9日开庭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就原案与本案的诉讼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公告如下:一、原合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3日至2022年10月13日期间内,公司及易天半导体与河北光兴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订单累计金额人民币20,500万元(含税),具体合同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上述合同订单签署后,公司按约积极履行合同,努力推进相关合作事项。鉴于河北光兴未能按《设备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如期履约,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易天半导体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年1月,公司及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分别为:(2025)京0102民初2656号、(2025)京0102民初2655号、(2025)京0102民初2627号,上述相关合同诉讼涉案金额约人民币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年7月,公司及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0102民初2655号《民事判决书》、(2025)京0102民初2656号《民事判决书》、(2025)京0102民初2627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于2025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0月,公司及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0102执9544号《执行裁定书》,具体执行裁定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6年8月,公司及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0102执9544号《执行裁定书》,具体执行裁定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本案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根据易天半导体《民事起诉状》所述,该案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京世华恒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北京戈睿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三:徐州云积晖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四:北京中创蔚来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五: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六: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八:郑鑫欣 被告九:高明 被告十:李博 被告十一:朱国坤 被告十二:朱建辉 被告十三:宋明飞 被告十四:张紫葳 第三人: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至被告七基于关联公司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对第三人所欠原告的1490万元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49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的标准,自2023年8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请求判令被告八至被告十四因违反法定义务,对第三人所欠原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及保函费、律师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与第三人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因第三人未支付货款,原告提起买卖合同诉讼。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京0102民初2655号民事判决,判令第三人支付货款1,490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该判决已生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经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原告主张,相关公司被告存在滥用公司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部分自然人被告未依法履行相应职责,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等规定,请求相关被告对第三人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案及本案进展情况更新如下:
三、其他已披露的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诉讼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已披露的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披露的诉讼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处于前序合同诉讼已终结执行程序,公司就相关债权另案提起诉讼,现已收到法院传票,本案审理结果及相关债权的实际受偿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2024年度、2025年度内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将结合原案执行、本案审理及债权可收回性,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综合评估并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本次重要合同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2026)京0112民初32824号《传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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