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武汉天源(301127):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28日 19:21:44 中财网
原标题:武汉天源: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6-094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合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合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株洲分行”)签订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向株洲合源提供人民币25,800.00万元借款。株洲合源与兴业银行株洲分行签署了《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对茶陵县、攸县、炎陵县人民政府和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在最高本金限额25,800.00万元范围内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李娟女士与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最高本金限额25,800.00万元范围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株洲合源的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株洲合源的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80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0,563.83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株洲合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云阳街道陵园路(原木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乐威
注册资本:11,085.2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MAK5WAQW7F
成立日期:2026年1月23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株洲合源99%股权,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株洲合源1%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发电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大气污染治理;节能管理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 12月 31日/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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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株洲合源自2026年1月开始建账,2025年度无财务数据。2026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株洲合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贷款人、质权人和债权人:兴业银行株洲分行
2、借款人、出质人和债务人:株洲合源
3、保证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李娟女士
4、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5,800.00万元
5、担保方式:最高额质押担保、最高额保证担保
6、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根据《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质押物:株洲合源对茶陵县、攸县、炎陵县人民政府和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5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10,563.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50.8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直接持有株洲合源99%股权,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株洲合源与兴业银行株洲分行签署的《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和《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
2、公司、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李娟女士分别与兴业银行株洲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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