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龙鱼(300999):2027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证券代码:300999 证券简称:金龙鱼 公告编号:2026-032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7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7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7 2027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年度( 年 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为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本次拟新增的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95.33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85.60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9.73亿元人民币。相关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前述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的调剂以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上述担保用途分为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融资性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融资业务(授信融资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押汇、外汇及金融衍生品等业务)提供担保;非融资性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的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及决议在2027年度内有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常务副总裁在2027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拟新增的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95.33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85.60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9.73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与财务数据 1 、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单位:千元人民币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单位:千元人民币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单位:千元人民币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千元人民币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千元人民币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千元人民币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千元人民币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千元人民币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部分协议拟签订主要条款列示如下: 1、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担保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担保金额:200,000万元人民币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 5)保证期间:每笔主债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笔主债务合同所载明时间为准),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担保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4)担保金额:200,000万元人民币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 5)保证期间:每笔主债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笔主债务合同所载明时间为准),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担保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4)担保金额:200,000万元人民币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 5)保证期间:每笔主债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笔主债务合同所载明时间为准),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担保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480,000万元人民币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 5)保证期间:每笔主债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笔主债务合同所载明时间为准),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 1)担保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4)担保金额:350,000万元人民币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 5)保证期间:每笔主债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笔主债务合同所载明时间为准),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1)担保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 4)担保金额:500,000万元人民币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 5)保证期间:每笔主债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笔主债务合同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担保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担保金额:580,000万元人民币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 5)保证期间:每笔主债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笔主债务合同所载明时间为准),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担保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4)担保金额:300,000万元人民币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 5)保证期间:每笔主债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笔主债务合同所载明时间为准),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9、益海(周口)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拟为益海嘉里(安徽)粮油工业有限公1)担保人:益海(周口)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安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3)债权人:郑州商品交易所 4)预估的最大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实际取得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之日起一年内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0、益海(防城港)大豆工业有限公司拟为益海(武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在期货交割库协议下提供的菜油期货交割业务向交易所提供担保: 1)担保人:益海(防城港)大豆工业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武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3)债权人:郑州商品交易所 4)预估的最大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5)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实际取得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之日起半年内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益海嘉里(重庆)粮油有限公司拟为益海嘉里(广汉)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在期货交割库协议下提供的菜油期货交割业务向交易所提供担保:1)担保人:益海嘉里(重庆)粮油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广汉)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3)债权人:郑州商品交易所 4)预估的最大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5)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实际取得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之日起半年内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2、丰益油脂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拟为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在期货交割库协议下提供的棕榈油期货交割业务向交易所提供担保: 1)担保人:丰益油脂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 3)债权人:大连商品交易所 5)保证期间:自债务人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则及/或《协议书》且被交易所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3、益海嘉里(白城)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拟为益海嘉里(哈尔滨)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在期货交割库协议下提供的粳稻期货交割业务向交易所提供担保: 1)担保人:益海嘉里(白城)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哈尔滨)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3)债权人:郑州商品交易所 4)预估的最大担保金额:人民币300万元 5)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实际取得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之日起半年内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4、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拟为益海嘉里(哈尔滨)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在期货交割库协议下提供的大豆期货交割业务向交易所提供担保:1)担保人: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哈尔滨)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3)债权人:大连商品交易所 4)预估的最大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5)保证期间:自债务人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则及/或《协议书》且被交易所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5、益海嘉里(成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拟为益海嘉里(南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在期货交割库协议下提供的晚籼稻期货交割业务向交易所提供担保:1)担保人:益海嘉里(成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益海嘉里(南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3)债权人:郑州商品交易所 4)预估的最大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项目1-8的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包含本金、利息和费用等)、种类、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项目9-15的交割库业务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五、对被担保人进行担保的说明 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担保风险属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对于全资子公司,除非另有约定,公司原则上不要求其提供反担保。对于控股子公司,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7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促进其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处于风险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9月30日,经审议批准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97.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包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实际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33.7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6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3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对应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责任的担保。 特此公告。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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