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000690):2027年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28日 22:22:51 中财网
原标题:宝新能源:关于2027年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7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深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
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2027年度拟
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
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
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

预计2027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
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存款利率、
结算费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
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提供同期
限同种类存款的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
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
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董事长邹
锦开先生为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梅州客商银行视同为公司关联
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公
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存款、办理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在梅州
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余额为
2,138,743,230.44元。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7年
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
易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董事邹
锦开先生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对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5条:“上市公司
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等业务,应当以存款
或者贷款的利息为准,适用第6.3.6条和第6.3.7条的规定”,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6.本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须有关部门批准。

7.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
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办理有关事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
银行大厦一、二层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元庆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
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
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权结构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0030.00%
2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00020.00%
3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39,80019.90%
4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20017.60%
5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00012.50%
2.历史沿革及发展状况
梅州客商银行于2016年12月29日获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筹建,2017年6月22日获原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
局批准同意开业,2017年6月28日正式开业,是代表广东及梅
州参与国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扩大银行业开放的试点银行,
是梅州本地注册资本最大的总部金融机构。

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和民营银行数字化转型的大趋势下,
梅州客商银行紧跟趋势,扎根苏区、融入湾区,发展战略顺利
实施,业务有序开展,总体运行平稳。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9月30日
净资产299,940.38319,753.00
 2025年度2026年前三季度
营业收入114,242.14119,258.61
净利润25,244.9520,351.63
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
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
长邹锦开先生为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关联
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5.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梅州客商银行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业务范围:公司可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日常结算
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
务等)。

2.存款限额:2027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
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3.定价原则和依据:存款利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市
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本地其
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种类存款的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本地其他
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梅州客商银行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规范性金
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2.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符合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相关业务费用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市
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及提交披露日(2026年10月
28日),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
存款余额为201,618.12万元;累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2,707.34
万元。

六、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审查,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
结算业务,属于日常经营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
定及行业市场水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我们同意公司2027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存款、结算业务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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