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301019):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6-046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2026 10 18 通知已于 年 月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任卫庆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7)。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销售渠道,优化业务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陈建国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运作及信息披露等事务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潘李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冯智波先生已辞职,为保证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总经理任卫庆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建国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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