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斯特(301325):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2、投资金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曼恩斯特”)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相关产品,同时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且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负责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相关产品,同时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系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曼恩斯特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曼恩斯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曼恩斯特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3、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