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30114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简称:隆华新材 股票代码:301149 债券简称:隆新转债 债券代码:12328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零二六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准则》)《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东吴证券作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管理办法》《执业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将隆华新材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50号)同意注册,公司已于2026年9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9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95.0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5,304.95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0月12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51Z000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10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隆新转债”,债券代码“123288”。“隆新转债”的其他基本条款参见《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二、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 2026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总股本559,000,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9,130,001.6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之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权益分派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本期债券产生的影响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P?-D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转股价格调整前:9.1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后:9.09元/股(9.09元/股=9.16元/股-0.07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本次派息除息之日起生效。 四、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2 ——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等文件的规定,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对“隆新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隆华新材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安全,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重大未披露事项及重大风险等。 东吴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执业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东吴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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