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7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0.0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4,99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11.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12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52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5,614.63万元,剩余736.51万元(超出部分为利息收入)已在项目结项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6 9 3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1、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和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实际使用额度不得超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较高的收益,为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一年。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方正承销保荐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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