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00267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6-04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潘隆应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56,057,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94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55,698,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2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35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0人,代表股份6,049,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2.566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拟任董事候选人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兰昌、韩海洋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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