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东杰智能(300486):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6:07:48 中财网
原标题:东杰智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9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有限”)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取得1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信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可共同滚动使用。

针对上述综合授信,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名下财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杰有限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取得1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本担保属于为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783278753X
住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唐槐路84号
法定代表人:吕忠伟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01月16日
经营范围: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停车设备、物流设备、仓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8,643.3216,675.65
负债总额12,569.3212,212.34
所有者权益合计6,074.004,463.31
资产负债率67.42%73.23%
项目2026年三季度(未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21,976.2512,897.77
营业成本20,635.6012,403.70
营业利润680.68-423.10
净利润707.11-263.22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东杰有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担保的最高额: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保证期间:
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10月28日到2027年10月27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02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8%。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授信审批通知书。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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