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1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9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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