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30020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 10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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