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鑫能科(002015):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8:03:40 中财网
原标题: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9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341.46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36.72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9.09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7.63亿元人民币。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74亿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控股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其他说明
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含公司之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未超过上述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上限。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6年5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南方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售电”)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关村担保”)签署《委托保证合同》,约定委托北京中关村担保作为申请人,向合作银行申请开立履约保函,保函受益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函金额为550万元人民币,北京中关村担保为南方售电因合作银行为南方售电开立保函而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2026年6月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晟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晟能”)向北京中关村担保出具《企业反担保保证书》,约定为南方售电在《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26年6月2日至2027年3月31日。

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和开立的履约保函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2026年10月8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鑫世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鑫世”)与苏州市农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租赁”)共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鑫世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鑫世”)向农发租赁申请的本金为679.74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农发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泰州鑫世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3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情形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总额占2025年度经 审计合并报表净 资产的比例担保余额占2025年度经审 计合并报表净资 产的比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不包括 对子公司的担保)47,410.204.01%20,386.931.73%
2、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保2,798,197.42236.90%1,408,168.27119.22%
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 担保706,164.7459.79%512,969.3843.4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累计对外担保3,551,772.36300.70%1,941,524.58164.37%
注:上表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和余额包含:1、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2、公司之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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