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301051):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6-074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艺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艺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刘艺女士简历 刘艺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深圳市信濠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6月至2026年3月任公司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艺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8股,占公司总股本0.0010%,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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