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301062):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艾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录新能源”)作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艾录新能源破产清算相关具体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与上海安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景兴”)共同投资设立南通艾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艾录新能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650万元,占艾录新能源73%的股权;安景兴以自有资金出资1,350万元,占艾录新能源27%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自2025年年中至今,受光伏行业供需失衡,竞争激烈等外部因素及资金链断裂等内部因素综合影响,艾录新能源光伏背板膜业务陆续停产,至今已无实际经营,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主要资产因涉及合同纠纷法律诉讼案被法院查封。 鉴于,艾录新能源目前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规范、合法地退出市场,保护债权人、股东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同意艾录新能源作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录新能源破产清算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破产清算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申请破产清算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南通艾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3MAC77YJ58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曹屹平 5、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3年01月11日 7、住所: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乐成路16号A3厂房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股权结构
鉴于艾录新能源目前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为规范、合法地退出市场,保护债权人、股东及职工的合法权益,艾录新能源拟申请破产清算。待法院裁定艾录新能源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将不再对其有控制权,艾录新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实际情况和进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结果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审计报告为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整体业务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艾录新能源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是否受理及最终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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