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能(301358):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10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谭新乔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接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谭新乔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谭新乔先生于2026年10月29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5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77%。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谭新乔先生 2、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谭新乔先生在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848,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01%。 3、谭新乔先生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 、增持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时间:2026年10月29日 5、增持的数量及比例:增持股份数量65.91万股,增持均价为45.55元/股,增持总金额约为3,002.13万元,增持股份数量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77% 。 6、本次增持前后谭新乔先生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 、谭新乔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自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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