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60096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暨审核意见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暨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6 年第五次会议,就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次会议应到委员5人,实到委员5 人,符合相关规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李志 军先生主持。 经参会委员共同商榷,审议并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2026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财务报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2026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我们同意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中期分红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 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中期分红预 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盈利水平、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未来资金 使用需求及长期发展规划,分红标准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 配,实施本次分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页无正文,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暨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签名: 李志军: 张 晔: 谢思敏: 饶育蕾: 申培德: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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