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泉集团(605589):圣泉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86 债券代码:111025 债券简称:圣泉转债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泉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免于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 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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