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民股份(600987):航民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9:02:39 中财网
原标题:航民股份:航民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二○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目录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3
.......................................................................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5
............................
3、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6
......................................................................4、议案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本次股东会采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萧山航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重庆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
主持人向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宣布
会议开始。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向会议宣读《会议须知》
三、与会股东及代表听取报告和议案(由会议指定人员宣读内容)

序号审议议题
1.0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
1.0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0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0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0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08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2.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陈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蒋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子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主持人提议计票人和监票人并经现场股东认可
五、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并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并将表决结果报告主持人
八、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本次股东会议案是否通过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并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会发言的,应在会议正式召开前到会议发言
登记处登记。主持人将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受托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
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十分钟。

四、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
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股东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票。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推
动公司股票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
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
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 额回购实施期限
减少注册资本1000万股 -2000万股0.98%-1.96%9,560万元~ 19,120万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本次拟回
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000万股,不低于1000万股。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2000万股计算,占公司总股本的1.96%;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1000万股计算,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9.56元/股测算,预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60万元~19,120万元(实际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150%,即不超过人民币9.56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
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
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实施、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实施。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
会,请予审议。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张佩华女士、钱水土先生、龚启辉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将满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张佩华女士、钱水土先生、龚启辉先生届时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机电(集团)
有限公司共同提名,提名陈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蒋金华先生、张子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陈凌先生、蒋金华先生、张子龙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
会,请予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采用累积
投票制进行表决。

附: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凌:中国国籍,男,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经济
学教授。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企业家学院院长,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副院长。自2004年5月兼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所
所长,特聘教授。

蒋金华:中国国籍,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导,
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副院长。一直从事产业用纺织品与针织技术应用的开发研究,在产业用纺织品、纺织柔性结构复合材料方面具有突出的成绩和很深的研究基础。近年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航天攻关项目等10余项,攻关的技术产品作为关键技术材料成功应用于“天宫一号”、“天宫二号”“天舟”飞船、“北斗”导航卫星、嫦娥四号/六号“鹊桥”中继星、“陆地探测四号01星”等国家重大需
求。发表论文200余篇,参与编写学术专著4项,拥有专利20余项,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二等奖8项,“2021中国纺织学术
带头人”称号等。现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子龙:中国国籍,男,1985年7月出生,财务学博士,现任浙
江大学经济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公共经济与财政研究所副所长、浙江大学产业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主讲教师。2016年至2022年任香港城
市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2022年8月加入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
政学系。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评浙江省引才项目青年人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公司金融、公司治理、会计与信息披露、相关研究成果发表于多家会计、金融国际顶级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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