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芳源股份(688148):芳源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9:13:36 中财网
原标题:芳源股份:芳源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 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 有反担保
江门市芳源循环 科技有限公司5,600万元209,000万元是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14,6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41.48%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注:上表“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循环”)生产经营需要,近日芳源循环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租赁成本为人民币5,6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公司与远东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芳源循环履行其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偿付租金及其他款项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芳源循环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新增的担保额度以及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金额)。前述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芳源循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9,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1,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芳源循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4,6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5,4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芳源循环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陈万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4WDNAN9E  
成立时间2017年4月7日  
注册地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  
注册资本85,082.8379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 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9月30日/2026 年1-9月(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79,192.68195,906.54
 负债总额138,029.30148,806.02
 资产净额41,163.3847,100.52
 营业收入160,126.77130,686.81
 净利润-6,106.00-580.6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芳源循环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芳源循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甲方)
2、债务人: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4、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5,600万元
6、担保范围:
(1)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为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乙方在此同意,甲方与承租人无需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可以对租赁合同的任何条款,如承租人义务履行时间、地点、方式或其他条件进行变更或解除,乙方仍然对变更后的该租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经乙方同意而加重乙方债务的,乙方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由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变动而引起的租金变动除外。

(2)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芳源循环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日常经营活动、财务活动能够有效管控,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514.31%、82.17%。

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4,6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441.48%、70.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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