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68806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的提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42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7)。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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