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品特装(68808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9:27:42 中财网
原标题:晶品特装: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品特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12月5日
募集资金总额115,862.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06,727.69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不适用 ?适用,43,682.19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名称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
 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 建设项目63.552025年12月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46.292026年10月
 智能装备北京产业基地建设项目61.132026年10月
 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 实施□是 ?否  
注:“累计投入进度”为统计至2026年6月30日的数据。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审议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

3、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最近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 号现金管理类型实际投入金额 (万元)实际收回本金 (万元)实际收益 (万元)尚未收回本 金金额(万 元)
1普通大额存单    
2结构性存款327,550.00298,550.00362.2129,000.00
合计362.2129,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34,5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22.42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6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29,00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31,000.00    
注:1、最近12个月指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0月23日;
2、“实际投入金额”及“实际回收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3、“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金额计算;4、“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母净资产、归母净利润数据;
5、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保荐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应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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