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002968):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9:43:03 中财网
原标题:新大正: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6-040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11月16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3.01非独立董事李茂顺√
3.02非独立董事刘星√
3.03非独立董事古希印√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4.01独立董事蒋弘√
4.02独立董事万晓榆√
4.03独立董事凃咏松√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3、以上提案3.00、4.0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以上提案1.00、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以上提案3.00、4.00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分别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且必须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9:00-12:00、14:00-17:00。

6、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谭、王骁
联系电话:023-63809676
联系传真:023-63601010
联系邮箱:ndz@dzwy.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00042
8、本次股东会出席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出示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68”,投票简称为“大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4,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大正物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大正物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3.01非独立董事李茂顺√   
3.02非独立董事刘星√   
3.03非独立董事古希印√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4.01独立董事蒋弘√   
4.02独立董事万晓榆√   
4.03独立董事凃咏松√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名称(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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