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钛股份(92007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9:47:45 中财网
原标题:金钛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钛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金钛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5年12月5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7月1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73号),公司股票于 2026 年9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4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7,4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33,131,526.3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268,473.62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8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1700004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 资总额(调整 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2)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3)=(2)/(1)
12万吨高端航空航 天海绵钛全流程项 目金钛股份404,268,473.62236,447,040.8058.49%
合计--404,268,473.62236,447,040.8058.49%
注:上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括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拟置换金额、置换尚未实施。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
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银行朝阳分行营业 部293445007863412,221,747.67
合计--412,221,747.67
注:上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以及利息17,747.67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预留足额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近期投入,且后续将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资金需求,及时调整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确保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金保障型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前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 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 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本金安全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监督和公告,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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